一起离婚案,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一方当事人在日本,短时间无法回国,怎么调解呢?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运用ODR在线平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首次通过视频,越洋调解了这起离婚案。
2012年,王先生(化名)和李女士(化名)在日本相识并相恋,并于2014年4月在日本的中国大使馆登记结婚。
王先生诉称,2014年7月,他回到绍兴注册开办外贸公司,后签证超期,同年11月他想再次前往日本时签证遭拒。4年来,他和妻子分隔两地。由于长期分居生活,严重影响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彼此缺少依靠和理解,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先生遂向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离婚案件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庭办理,除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也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当事人李女士远在日本,短时间无法回国,若是境外办齐全部手续邮寄到法院,不仅耗时,成本也大。越城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调解员陈美珍了解实情后,建议双方利用ODR在线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当天,在陈美珍主持下,王先生和李女士展开了视频对话。整个调解过程采用视频通话、实时录音录像、远程电子签名。当天下午,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协议离婚。
“此次运用ODR在线平台进行调解,既满足了当事人对司法调解时效的需求,同时也保障了法院审理程序的规范性。”越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推广使用ODR在线平台,切实提高“互联网+解决纠纷”的社会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线下矛盾线上解,网上纠纷网上解”的新型解决纠纷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获得感。
(原标题《越城法院成功调解 一起涉外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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