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绍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建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建设毫无党性原则,毫无廉洁意识,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提前退休“铺路架桥”,与私营企业主合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建设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陈建设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配合审查调查、退出全部违纪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决定给予陈建设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陈建设违纪违法所得;将陈建设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陈建设在其忏悔材料中剖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个人私心、虚荣心占据上风,将党性观念和公仆意识通通抛之脑后,私欲膨胀,完全从个人私利出发考虑问题,错误地认为“官途不顺”时,要尽力抓住将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转换成现实的资本价值。陈建设表示,完全接受组织的处理和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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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设简历
陈建设,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浙江新昌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7-1986.07 绍兴市食品公司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1986.07-1989.03 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流通科干部、副科长
1989.03-1991.08 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流通科科长
1991.08-1993.06 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1993.06-1998.06 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8.06-2003.05 绍兴市副市长(期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5-2004.07 绍兴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04.09 提前退休
2019.01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05 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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