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的浴室在拆除中。(通讯员 俞惠莉 摄)
绍兴网6月10日讯 陈家台门位于越城区塔山街道东咸欢河沿11号,是市级文物保护点。前段时间,台门里一名新租户因感觉洗澡不便,竟在台门天井内私自搭建浴室。近日,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山中队邀请文物部门等专业人士协助,将该违法建筑拆除。
“我们台门里有人私自搭建房子用作浴室,砖混结构,跟台门整体风貌很不协调。且浴室产生的水,可能会乱排放,污染环境。”今年5月,住在陈家台门的一些老居民向塔山中队反映。
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陈家台门系公房,承租人俞某因没有独立的浴室用房,在未经房屋所有部门同意和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天井一角搭起一间砖混平房当作浴室,面积约12平方米,经鉴定属违法建筑。此外,执法队员还了解到,陈家台门在2002年9月被认定为绍兴市文物保护点,该违法建筑属市级文物保护点内的违法建筑,属典型的、必拆的新增违建。
执法队员立即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俞某在一周内完成对违建的自拆工作。事后,俞某承认违建行为不当,也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但他表示,自行拆除过程中恐因操作不当误损周边文物,希望由执法部门组织专业队伍拆除,他本人愿配合执法,保护好所住台门的文物建筑。
鉴于文物建筑的特殊性,塔山中队进行了拆前现场勘查,设计出可行的安全拆除方案,并邀请房管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士到现场勘查检验,在他们的帮助指导下,最终顺利将违法建筑拆除,确保了周边文物建筑的完整性。
据了解,陈家台门的主人是“谦豫酱园”老板,清末民初时期是绍兴首屈一指的“酱大王”。越城区的陈家台门曾经为数众多,但目前仅留两处,除东咸欢河沿11号,下大路还有一处。这两座台门均是典型的清末民居,木结构,整体格局完好,建筑装饰精致美观,是绍兴传统台门的代表。它们见证了绍兴酱园的辉煌历史,均被列为市级文保点。
今年1月1日,我市《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在古城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古城保护相关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列入保护名录的建(构)筑物,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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