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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构建社会救助新格局记事
2021年02月09日 08:56:47 来源: 绍兴网—绍兴日报 记者 诸丹萍

  2020年,我国决战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社会救助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困难群众脱贫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绍兴市基本建成以省大救助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低保、特困、医疗、教育、住房、受灾、就业、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为重点,以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1+8+X”大社会救助体系,着力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如何精准、高效地帮助“相对贫困”的老百姓,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功能?绍兴市创新思路,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智慧,在各地开展了特色试点工作为群众纾困解难,打造了一个又一个社会救助的“绍兴样板”。

  到2022年,绍兴市的社会救助相关信息共享充分及时,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现精准对接,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1000元以上,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将更加完善。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绍兴市将不断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政策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服务管理,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整体推动

  不断健全救助体系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为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近年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三区统一到城乡统筹再到全市同标,实现了“三级跳”。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困难群众35906户50163人,其中低保对象29874户38980人,发放低保金3.15亿元。为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由850元统一调整为890元,成为全省第二个实现提标的市域,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三。

  过去3年,绍兴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了“1+8+X”大社会救助体系。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却不同程度存在着政策落实不平衡、不充分和帮扶力度不均等现象。

  为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解决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1+8+X”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职责,市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税务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绍兴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进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形成了由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大救助体系建设得到不断完善。

  互联网时代,救助工作只有装上智慧翅膀,才能更便民利民。2019年以来,绍兴市全面推广浙江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在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区(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的使用。按照“申请、审核、认定、救助、管控”等过程,完善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社会救助数据在线查询、救助业务在线审批、救助对象在线管理。通过信息平台,快速推进凭身份证“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和“办得好、办得快”纵深发展,力求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不落一人。

  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客观需要。绍兴市民政系统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两线合一”,实现数据精准共享、实时动态管理,通过就业助学、技能培训、产业带动、基地联动等方式,精准施策,综合发力,因地制宜开展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着力增强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并通过金融扶持、健康扶贫,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

  聚力兜底保障

  着力夯实脱贫基础

  木桶原理告诉我们,没有困难群众的小康,便没有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绍兴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小康,聚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步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衣食无忧。2018年-2020年,全市低保标准从720元提高到850元,增长18.1%;城乡低保对象最低补差额从100元提高到255元,人均补差从542元提高到671元,增幅达23.8%;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市区从每人每月1372元提高到1602元,增幅16.76%,诸暨、嵊州和新昌每人每月分别从1236元、1001元、1440元、提高到1434元、1163元和1347元,全市平均增幅为12.33%,全部达到并超过民政部规定的同期低保标准1.3倍要求,有效保障了这类最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受疫情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双重影响,快速上涨的物价给绍兴市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带来一定压力。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请市政府批准2月、3月在价格补贴发放标准基础上增发50%,全市11.4万人次的困难对象受益,增加财政投入756.8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家庭因疫情造成的暂时性生活困难。同时,绍兴市还率先在全省向全市低保低边等低收入群众发放每人500元消费购物卡(券),全市共发放约5.5万份,政府财政投入约2750万元,既帮扶困难群众,又促进消费、加速市场复苏。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作为兜底中的兜底 制度,临时救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15年3月,绍兴市出台《临时救助试行办法》。2019年7月,绍兴市正式实施《绍兴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完善了临时救助受理程序,细化了救助标准,提高了可操作性,建立了乡镇小额“先行救助”和应急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市民托底线、救急难,兜起稳稳的幸福。现在,只要持有绍兴市区《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口、困难发生在市区的流动人口,都纳入到了临时救助范围之内。2020年,全市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660户551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02.44万元。

  为精准帮扶,绍兴市加强了低保、低边人员动态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提升精准救助水平的通知》,明确对低保家庭实施AB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对家庭人口、经济情况单一、稳定的家庭列为A类,实行每年一核;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具有赡养人员的家庭列为B类,实行每季一核。首次明确低保边缘户家庭实行半年一核,因病致贫、就学困难对象实行每年一核。同时细化了核查内容,依托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新增人员做到“凡进必核”,对在册人员建立季审年核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绍兴市精准救助水平。

  创新“枫桥经验”

  切实提升脱贫成色

  “后扶贫时代”,社会救助功能从过去的“扶贫”转向“防贫”,救助对象也从以绝对贫困为主转向以相对贫困为主,从收入型贫困为主转向收入型贫困与支出型贫困并重,从以物质救助为主转向“物质+服务”并重。

  2020年,绍兴市民政部门充分利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群众力量的智慧,在6个区(市、县)因地制宜,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越城区试点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柯桥区试点诚信评价机制建设,诸暨市试点加快建立探访慰问制度,上虞区试点开展社会救助精准保障标杆区建设,嵊州市试点大救助信息系统多部门应用,新昌县试点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情况第三方社会力量调查。

  虽然试点内容各有不同,但最终的目标都只有一个:以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工作为目标,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从社会救助发展和困难群众需求出发,着力对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瓶颈问题、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开展突破试点,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实际、便于管理的办法,打造统筹衔接、高效便捷、兜底到位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格局,切实兜住兜牢兜紧民生保障网。

  值得关注的是,柯桥区承担省级社会救助诚信试点建设后,制定了《绍兴市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机制试点方案》,从诚信告知、失信认定、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等6个方面开展评价,推进绍兴市社会救助领域诚信制度建设,提升精准救助水平。接下来,绍兴市将全面推开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机制建设。

  诸暨加快建立探访慰问制度,制定服务规范,以推进探访关爱制度为着力点,重点建立精准识别、监测预警、全城发现、全面帮扶等机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建立“探访+发现+服务”“三合一”救助关爱机制,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目前诸暨市已注册探访工作人员1702名,累计走访困难群众26000余人次。试点经验在2020年12月29日《浙江日报》头版刊发。

  社会救助一头连着党和政府的牵挂、一头连着困难群众的冷暖。绍兴市的大社会救助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更形成了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合力,谱写了一曲以人为本、有难必救的温情华章。

标签: 责任编辑: 杨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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