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娃娃”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是,你见过“抓香烟机”吗?绍兴诸暨多家小超市便利店摆了“抓香烟机”。
日前,绍兴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李某等四人提起公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
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年底,李某与朋友了解到了一种“抓香烟机”,由此发现了“商机”。
于是,四人合资购买了10多台香烟机,并放入不同品牌的香烟模型,摆放于绍兴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街道、大唐街道、暨南街道等地的多个小超市、便利店。
抓到“香烟”能换现金
几率可人为控制
这种“抓香烟机”的外形和功能,看上去和常见的抓娃娃机差不多,只要投入一元或两元硬币,就能获得一次抓取香烟模型的机会。一旦抓取到香烟模型,便可以换取与模型一致的真烟,或者兑换同等价值的现金。
抓取香烟看似是靠运气,但事实上,成功几率都由李某等人通过电脑进行控制。
2021年1月至6月,半年时间内,李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获利3万余元。
香烟机=赌博机
提供场地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犯罪
据了解,抓香烟机是具有投币、退物功能电子游戏设备,参与人员只要投入少量硬币便有可能抓取到价值远远高于投币金额的香烟,且具有随机性,根据相关刑法规定,这些都符合赌博特征,也就是说香烟机实际上就是一台“赌博机”。
另外,香烟机的所有人通常将机器摆放在水果店、小超市、便利店等处,店主切不可因摆放人支付“场地费”、“抽成”就提供放置场所、兑换香烟现金等服务,达到一定获利金额后,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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