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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级三个PPP项目被推荐为财政部示范项目
2016年08月04日 11:09:47 来源: 中国台州网 牟永选

  浙江在线8月4日讯 8月3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级申报的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现代大道、浙大台州研究院三个PPP项目被推荐为财政部示范项目。此次市级上报的三个项目投资额188亿元,政府投入仅18.5亿元,可引进社会资本169.5亿元。市级项目投资额、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额均列全省第一。

  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PPP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最少的政府投入,撬动大量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与公共事业。它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各自发挥所长,合理分担风险,既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又使社会主体投资风险减小。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重点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实施“万亿投资”计划,推进交通“百大项目、千亿投资”工程。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引入社会资本共建,积极探索PPP融资模式,将PPP作为实施投资建设项目的主要融资方式。市财政局专门挂牌成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处,成为省内首个PPP专门行政机构,为化解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难题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是我市首个通过政府采购完成的PPP项目。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主线长45公里,估算投资86.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30.2亿元。在引入PPP后,通过竞争性磋商,最终敲定项目资本金由政府出资9亿元,社会资本出资21.2亿元,剩余资金约56亿元,由项目公司向银行贷款。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

  引入PPP,项目建成后谁来受益?答案是利益共享。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确定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不包括48个月的建设期),运营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运营期间社会资本方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行费、服务区租赁费和广告费等。

  据了解,另外还有温岭、三门等县(市)的3个PPP项目也被推荐为财政部示范项目。现代大道PPP项目、浙大台州研究院PPP项目自动纳入省第三批示范项目,台州湾循环经济集聚区东部新区涂面整理及软基处理PPP项目进入省示范评审环节。

标签: ppp;台州;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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