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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浙江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2016年08月22日 14:34:47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章浩

  浙江在线8月22日讯 明明是在排污,环保防治设施却不在运行状态;偷偷埋根暗管,往河里直排废水;空气质量不佳,却还在排放废气污染大气……今后,这些让市民气愤的环境违法行为,就不再只是接受一次性处罚这么简单了。

  8月22日起,《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今后,企业一旦被查实存在相关环境违法行为,除了要被环保部门处罚外,还会被列入浙江省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对其进行更严厉的惩戒。

  这13项违法行为要上“黑名单”

  哪些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主要指的是在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中,发现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存在第五条所列“一票否决”行为的,经认定后,就将被列入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记者看了一下,这13项行为分得挺细,像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一年内故意造成同一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还有被中央、省级主要媒体批评监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都要被纳入“黑名单”。

  “对我们台州企业来说,常会触犯到的有其中两三条,包括通过私设暗管、不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污,以及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等。”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这些行为通通会被纳入“黑名单”。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环保系统会对这份“黑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再在每季度向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一次,并由省级环保部门通过“信用浙江”网站、门户网站、“浙江环保”官方微博等媒介向社会公开。

标签: 环境;违法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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