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违法拉横幅讨薪阻路 换来8天行政拘留
2017年01月25日 08:58:39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记者叶晨阳

  浙江在线1月25日讯 “下次,我们不会再用这种手段讨薪了。现在工资虽然拿到手,但我们大年三十却不能与家人团聚。”1月24日下午,在市公安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区西派出所,邓某等8人对自己前些天上街拉横幅讨薪的行为感到很后悔。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邓某等8人是台州经济开发区某公司工地的工人,1月18日工地放假,但之后几天包工头都没有给他们发放工资。随后,邓某等人就来到公司办公室讨薪,没有什么结果后,便前往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和开发区管委会讨说法。得不到肯定的答复后,21日中午,邓某等人就拉起横幅,身后跟着30多个工友,一起滞留在市府大道马路中间,造成该条道路自西向东交通全面瘫痪。

  “接警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让承包方、业主方等有关当事人坐在一起,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市公安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区西派出所副所长赵海波说,经过多次协调,目前,涉案的100多万元工资已清算完毕,施工人员陆续拿到了一年的辛苦钱。但是,对于采取极端手段讨薪的违法者,要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赵海波告诉记者,春节日益临近,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增多,区西派出所每天都会碰到几起类似案件。他提醒广大民工:讨薪要走合法途径。一般情况下,民工可先向包工头、业主方要工资。不成的话,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目前各地政府部门都有“讨薪办”(专门为民工年末讨薪而设),也可向他们反映。如果有需要的话,还可向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要做极端的事。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后果严重。

标签: 经济开发区;台州;极端手段;行政拘留;工资;民工;包工头 责任编辑: 金晨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