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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B超机非法鉴别胎儿性别 这名男子获刑一年
2017年05月10日 10:23:07 来源: 台州晚报 张梦瑶

  一台B超机,一间出租房,只要支付800元到1000元不等的诊金就可以为孕妇鉴定腹中胎儿的性别……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但还是有人受着重男轻女思想的驱使,置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近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行医鉴定性别案。

  1980年出生的被告人马某是安徽人,曾经在安徽某卫生院上班,所以对于胎儿性别鉴定有所了解,但并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

  “很多人都想生男孩,替他们看性别,赚钱很容易。”法庭上,马某表示,“现在知道错已经晚了。”

  自2013年开始,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被告人马某便擅自在宁波市鄞州区某镇的出租房内,用超声诊断系统替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2016年,来自天台的孕妇朱女士、傅女士、陈女士通过小广告联系了马某,马某在接到电话后,让她们到指定的地点,再安排车辆、人员来接孕妇,将她们带到自己的出租房做胎儿性别鉴定。三人分别被收取人民币800元、1000元不等,得知胎儿性别为女性后回天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将胎儿进行了引产。

  除了小广告,马某还通过同学、朋友牵线来招揽生意。就这样,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名声也渐渐“响亮”起来,越来越多的孕妇跑来找他鉴定,期间致多名孕妇将胎儿引产。

  2016年12月22日,被告人马某在宁波的出租房内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审理,天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标签: 孕妇;胎儿性别鉴定;出租房;被告人;天台县;非法行医;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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