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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赖”有能力还债却拒还 等来的是10个月刑期
2017年10月10日 11:44:29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路桥人陈某几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购买铝锭拖欠货款31万余元。2015年8月,路桥法院判令其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的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7月,路桥法院依法传唤陈某,并于当日订立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由陈某保证以其自家厂房租金收入来分期偿付欠款,直至付清。没想到的是,陈某另有不少外债,因经不起其他债主三天两头上门纠缠,陈某竟从2016年9月开始,陆续私下向承租人收取了2017年的租金,用于应付那些上门的债主。截至2016年11月,陈某共收取了该厂房租金18万余元及水电费押金3万余元。

  白纸黑字,签名捺印,在法官面前是满口承诺,可是没过两个月,收到房租的陈某竟把在法院订立的执行和解协议书抛在了脑后。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给他带来了刑事处罚。今年3月,路桥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两兄弟欠债不还,聪明反被聪明误

  一对堂兄弟王清甲、王清乙在上海经营一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9月,公司购买内燃牵引机15台,共计价款225万元,2015年6月支付了第四笔货款后,停止了支付。索要无果后,卖方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余款136万元,并赔偿相应违约金。2015年11月,路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卖方的诉讼请求。

  明知自己拖欠货款被起诉,但在收到法院的诉讼材料后,兄弟二人却自作聪明地采取拖延术,不应诉、不调解,想以质量问题等原因和卖方谈判,并且想要拖到对方着急了再谈。

  2016年3月,在收到 一笔90万元的货款后,为了避免被法院查扣,该公司当天就把这笔巨款转移至王清甲母亲名下,致使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王清甲、王清乙两兄弟归案后,该公司与卖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38万元。

  在法律面前自作聪明,两兄弟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受到了刑事处罚。今年5月,路桥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这家上海公司罚金两万元,判处王清甲、王清乙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

  为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2016年8月,路桥法院设立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专业合议庭,成员均为刑庭、执行局业务骨干。该合议庭的设立规范了拒执罪审理程序,为有效打击执行规避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沟通协调,统一犯罪认定,畅通了打击渠道。

  2016年10月,路桥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主要针对涉嫌构成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的以及未构成犯罪但需要惩戒的,累计排查案件5000余件。借助专项活动,该院将两类违法犯罪的排查工作作为今后新收案件的必经程序,形成对拒执行为的长效打击机制。

  为营造严厉打击的氛围,该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分局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义务的通告》,并在车站、办证中心、市场等人流量众多的场所张贴发布。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微信平台案例推送等形式,公布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彰显了司法权威,达到了“惩戒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据了解,2017年1月至8月,路桥法院移送公安拒执罪案件六件,涉案人员七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三名自然人有期徒刑,一家公司被判处罚金。9月,该院联合公安分局、检察院共同召开打击拒执罪联席会议。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对试探法律底线的心存侥幸者,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标签: 兄弟;欠债;法院;货款;执行;卖方;有期徒刑;厂房租金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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