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丈夫家暴 妻子申请到黄岩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7年11月09日 09:47:19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家丑不可外扬”,害怕别人说闲话,曾经是很多女性在面临家庭暴力时选择隐忍的原因。然后沉默并不能阻止家暴的侵袭,面对家暴需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日前,黄岩法院根据徐凤(化名)的申请,发出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徐凤的丈夫陈兴(化名)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申请人。

  徐凤和陈兴可以说得上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二人结婚已有二十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已经成年,儿子也已有十几岁。如此家庭本该有着幸福祥和的生活,却因丈夫陈兴有家暴行为而导致家庭笼罩着暴力的阴霾,夫妻二人也开始了分居生活。

  面对丈夫的暴力殴打、电话威胁,忍无可忍的徐凤在今年9月向黄岩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黄岩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室对该案经过多次调解,均因双方分歧太大而导致调解失败。考虑到二人已有二十几年的夫妻关系,再加上儿女尚未成家,再三思量后,徐凤向黄岩法院撤回了离婚诉讼。

  然而离婚风波并未促使陈兴痛改前非,陈兴因怀疑徐凤外面有人拿着菜刀怒气冲冲跑到徐凤的住处威胁要砍死徐凤,徐凤惊恐不已,跑到阳台上不停地喊救命。面对路人围观有人提出报警的情况下,陈兴拿着菜刀走了。

  黄岩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室的工作人员在案后回访中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积极引导徐凤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审查了公安笔录、诊疗记录等证据材料后,向徐凤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告知徐凤在遭遇家暴时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社区、妇联等单位反映并保留相关证据。

  为了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目的,黄岩法院与区妇联的工作人员一起,将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送至当事人住所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并在现场对夫妻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形成人民法院-妇联-村-派出所四方联动的工作模式,全方位保障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帮助其尽早走出家庭暴力的阴霾。

标签: 家庭暴力;家暴 责任编辑: 吴盈秋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