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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暴力 台州玉环发出第一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7年12月25日 14:44:25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记者 彭洁 通讯员 潘玲惠

  台州日报12月25日讯(记者 彭洁 通讯员 潘玲惠)12月中旬,寒冷的一天,对丈夫刘某的家庭暴力恶行忍无可忍的玉环人钟某,终于鼓起勇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刚结婚的时候,钟某与刘某的感情还不错。但好景不长,很快双方就因为家庭琐事频频争吵,直到有一天,在一次争吵中,刘某对钟某动了手。

  自那之后,刘某的家暴行为愈演愈烈,钟某数次报警称遭遇家庭暴力,但因念及子女年幼,也就不了了之。随着夫妻感情逐渐恶化到无法补救的地步,今年8月,钟某向玉环市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求。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刘某哭求妻子,希望再给自己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再动手了。”钟某心软,选择了撤诉。

  然而,事与愿违。12月初的一个周末,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刘某再次动手打伤了钟某。钟某报警后,刘某被玉环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这次家暴的遭遇,让钟某感到惶恐,只怕丈夫出来后会变本加厉。

  惴惴不安之时,她突然想起“玉环微课堂”曾经讲过一堂反家暴微课,于是,钟某联系了讲课的赵霜霜律师。在赵律师的帮助下,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玉环市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审查了钟某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因刘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承办法官在玉环市拘留所内进行了开庭审理,并邀请担任玉环市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调解员的“玉环娘姨”李建葱全程旁听庭审。

  在确认刘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属实后,法官认定钟某的申请符合条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之规定依法作出了裁定。庭审结束后,玉环市人民法院立即向双方及其住所地村委会、派出所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实施以来,玉环发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标签: 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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