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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108个病种“打包”收费
2017年12月31日 09:53:52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近日,《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方案》出炉,对108个试点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今后,社保部门与医院进行相关费用结算时,对这些病种进行定额结算。

  据悉,此方案将老年性白内障、声带息肉、结节性甲状腺肿等108个病种及主手术、操作纳入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范围,试点病种支付标准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

  比如,患者得了老年性白内障,经过单侧的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之后,社保在与医院结算时,支付标准是4700元;声带息肉患者,经支撑喉镜声带肿物切除术,支付标准为6600元;结节性甲状腺肿,进行双侧甲状腺全切术后,支付标准为11000元。

  需要明确的是,按病种付费范围包含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与疾病诊断和治疗相关等全部医疗费用,即参保人员入院至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检查、检验、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也包含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原有其他疾病必要的检查治疗以及在同一次住院期内以该病种为主手术操作同时附加实施其他手术操作的费用。

  凡是台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这108个病种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符合相关条件的,实行按病种付费。

  第一批试点医疗机构暂定为市区三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台州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台州市立医院、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医院路桥院区。

  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刘峰介绍,实施按病种付费之后,最大的变化就是,社保在跟医院结算这108个病种的相关费用时采取定额结算的方式,而医院又需要保障患者一定的报销比例,这样一来,一定程度上会控制医院过度诊疗这一情况。

标签: 台州市;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医疗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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