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鲜亮的土豆芋头,不要吃!
2018年03月23日 10:06:08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记者 冯丽丽 李佳敏

  近几年被曝光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无时无刻不牵动着人们脆弱的神经。近日,椒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周某等5人提起公诉。

  项某、周某、陈某、彭某、丁某五户人家合伙在椒江万济池菜场租了个摊位销售土豆、芋艿等。由于脱皮的土豆、芋艿在空气中放置一两个小时就会变红,卖相不好,这几个人便动起了心思。他们雇佣小工对土豆、芋艿进行二次加工,在浸泡去皮后的土豆、芋艿水里加入了一小撮白色粉末,而且没有比例讲究,使用量多量少全凭小工操作经验。

  这种白色粉末就是焦亚硫酸钠,具有防腐、保鲜作用。添加了焦亚硫酸钠的土豆、芋艿,从加工到销售一直都保持鲜亮的色泽。2015年11月,他们被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2016年初,周某、项某等人又开始在菜场销售去皮的土豆、芋艿,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卖相不好生意惨淡,他们重施故技,再次往去皮的土豆、芋艿中添加焦亚硫酸钠。

  2016年8月17日,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他们又在土豆、芋艿中添加了焦亚硫酸钠,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检测,其中二氧化硫残留0.0118g/kg。

  焦亚硫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虽未全面禁止使用,只是在使用的产品和数量上进行了限制,但是其残留物质为二氧化硫(SO2),如果超量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本案则是超范围使用添加剂,且检测的土豆和芋艿中含有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

  检察官提醒:“作为食品经营者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标签: 芋艿;土豆;焦亚硫酸钠;销售;白色粉末;食品安全问题 责任编辑: 金晨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