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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不该是“世纪难题”
2018年03月26日 09:18:07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记者 黄保才

  台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调查问卷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必由之径。但垃圾分类,知易行难,似乎是个“世纪难题”。纵观这些年台州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进展缓慢,与政府预期目标和民众实际感受相去甚远。君不见,各大小区“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绝大多数形同虚设,被胡乱塞入未经分类的垃圾。这一局面,与我们构建美丽城市、追寻高质量生活格格不入,值得花大力气加以改变。

  去年11月14日,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垃圾革命”与“公厕革命”“物业革命”,作为城市管理三大革命进行了部署,足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与后两者相比,“垃圾革命”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不如公厕与物业革命,侧重于加大投入、合理布局和理顺体制机制,就可获得事半功倍的显绩。

  垃圾革命,台州敲定的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区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枯燥的数字折射美好的愿景。但愿景虽好,现实严峻。2016年,全市年产生活垃圾209万吨,日均5800吨,2017年,这个数据换成了6400吨。我市垃圾焚烧日均处置3700吨,其余均填埋处理。这意味着台州生活垃圾与日俱增,“三化”任重,“垃圾围城”,威胁仍在。

  垃圾革命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垃圾分类是实现“三化”的“牛鼻子”,离不开政府、社会、企业协同作战,才能取得最后胜利。政府要做好一家一户干不了的事,诸如制度设计、设施供给、标准制定、加强管理等;社会要全员参与,确立“垃圾是错放了的资源”这一全新认知,培养公民维护公共利益,以增进民生福祉的意识,摒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痼弊,用实际行动呼应政府垃圾分类号召;相关企业要积极投身垃圾资源化行动,千万百计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并举。当然,在此过程特别是一开始,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是必要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分类已成为民生福祉的“关键小事”,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大事”。垃圾分类说难其实也不难,要紧的是高标准、严要求,立下规矩,就动真格。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德国、美国和我国的台湾,早已实现精细化的垃圾分类,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地方有一条共同经验,就是立法先行,不折不扣执罚,促使垃圾分类持久深入人心,转化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和日常行为习惯。

  笔者去年9月随浙江省新闻交流团踏上宝岛台湾,听当地一位退休的大学徐教授介绍,台北市早年搞垃圾分类,先是制定了法律,同时政府印制了大量“可回收”“不可回收”两款垃圾分装塑料袋,投放超市供市民选购,每个价钱一两毛新台币。这些袋与大陆的并无二致,只是印着简明的垃圾分类法律条文。市民每天将家里的垃圾按要求分类装袋(用别的袋不行),于下午5时前放置在小区门口指定的垃圾桶。除了周三和周日,每天由统一的垃圾车收集、清运,再集中处理。如有不按规定分类、放置的,每次处以数千乃至上万元新台币的罚款。“政府之所以不免费向市民提供垃圾袋,主要提升他们的分类意识,而并非为赚钱。”徐教授说。据称,台北市当年仅用了四个月,就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使这一“世纪难题”迎刃而解。如今,台北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强到何种程度?有的因出差,当天没法分装处置,就将垃圾打包塞入冰箱,为的是防止有异味。

  就个体而言,人人皆有的惰性和因善小不屑为之的意识,妨碍着垃圾分类迅速广泛推行。垃圾分类需要强制推广,关键在于落细落小落实,“立法必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除了宣传、教育等“软招数”,我们台州不妨发挥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制定一部富有针对性、极具可操作性的《城乡垃圾分类法》,给市民行为来个“硬约束”,如此假以时日,一定会使得垃圾分类在社会公众中“习惯成自然”。

标签: 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垃圾;调查;回收;革命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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