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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出台“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意见
2018年05月30日 09:12:38 来源: 台州日报

  台州日报5月30日讯(记者 朱玲巧) 近日,台州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根据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的得分高低,将企业分成ABCD四类实行差别化待遇,其中D类企业,不得享受政府有关财政性奖励等政策。

  根据《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台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担任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的“考官”,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打分”,到2019年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

  规上企业的“考试科目”为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6项基本指标。规下企业原则上以亩均税收和单位用电税收指标为主设立评价指标。

  “成绩单”公布后,企业统一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企业为优先发展类,B类企业为提升发展类,C类企业为调控帮扶类,D类企业为倒逼整治类。如果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去产能任务,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企业会被“一票否决”,不得列入A类和B类。

  不同类别的企业将在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税收等方面享受差别待遇。今后,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的优质企业的日子会越过越舒坦,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则会加快退出。

  比如D类企业,不得享受政府有关财政性奖励等政策,原则上会在现行用水价格的基础上按上浮10%以上进行加价收费,还不能享受直供电优惠等。连续2年(含)以上列为D类的企业会被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或退出用地,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

  此外,今后企业想要拿地或者入园区可能都要先“跨门槛”。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会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小微园区、老旧工业电改造,对入园企业依法设定严格的准入门槛和考核评价。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已经成为台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用差别化措施,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促进优胜劣汰,让“低产田”变身“高产田”。


标签: 亩均效益;增加值;税收;工业企业;实施意见;亩均论英雄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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