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8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斯信忠 通讯员 尹文静 徐巧巧)“我作为村党支部负责人,违反低保政策违规拆分低保金,损害了低保户的合法权益,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5月底,当临海市汇溪镇大塘村村党支部负责人吴其本收到镇纪委下发的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书,懊悔不已。
该村违规拆分低保金线索,来源于临海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巡察中收到的一则群众举报。
为了进一步掌握农村扶贫领域廉洁情况,关注百姓关心的干部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者,台州市各县(市、区)纪委组织财政、民政、农林以及扶贫办等职能部门,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过检查抽查、实地了解、个别访谈等方式,掌握扶贫项目、经济薄弱村扶持转化、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低保、救灾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核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
临海市巡察组在桃渚镇牛路头村发现该村养殖塘改造项目存在程序不规范、账目混乱等问题。该改造项目是临海市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通过走访了解后,巡察组掌握了该村违反专款专用规定,于2016年擅自将2.91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行政村文化礼堂建设,镇纪委给予该村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村书记擅自上报自己儿子为贫困户,每年冒领困难群众慰问金。” 临海市委第三巡察组组员得到信息,就立即到东塍镇水岙村核实情况。经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永榜,未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未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评比评定,多次擅自上报其儿子作为慰问对象,共获取慰问金800元,东塍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5月10日,仙居县溪港乡纪委给予仁庄村村委会委员陶岳瑞党内警告处分。该村在申报农村困难群众救助时,村委会原主任王洪呈违规操作,私自同村委会委员陶岳瑞、王林飞商议,套取1.4万元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用于村内公房修葺重建,该公房因纠纷一直未建成,救助款项仍在陶岳瑞、王林飞的个人账户。近日,两人已主动将救助款退回乡财政。
仙居县湫山乡还处理了多起办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优亲厚友问题。原塘屋基村党支部书记蒋秋英、村委会主任朱福男在办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中,未经村两委讨论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身为村主职领导的蒋秋英和朱福男,分别擅自将婆婆和父亲列入救助对象,两户分别领取9000元救助资金,在退回款项的同时,蒋秋英、朱福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自去年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以来,台州市各级纪委、监委紧盯扶贫资金和项目落实,充分发挥巡察的“探头”作用,开展专项巡察攻坚破难,并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常规巡察,有重点、全方位地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前,临海市共发现问题线索22条,移交13条,立案6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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