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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
2018年08月24日 09:40:30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陈佳乐

  23日,记者从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适度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2018年1月1日起,台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调整为155元,增加的养老金(包括1-8月增加额补发部分)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这是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8年以来,第六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预计惠及66.4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具有台州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享受离休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台州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500元、1900元、25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员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即为参保人死亡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金额。

标签: 养老;居民;标准 责任编辑: 丁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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