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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还妨碍公务,这名台州电动车主被罚行政拘留
2018年09月17日 08:45:53 来源: 台州日报

  近日,天台县平桥镇一电动车主不但无视交通法规,骑电动车逆向行驶,在遇到交警拦车检查时还不配合,怒推电动车,致使交警受伤。目前车主江某已被天台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9月10日9时15分,天台交警大队平桥中队民警林远法、齐建杨等在平桥镇便民中心红绿灯旁设卡检查时,发现一名女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逆向而来,民警遂上前拦停检查。

  这名女子被拦下后,却一直坐在电动车上不下来,也不拿身份证。民警多次提醒,该女子依然无动于衷。当民警上前关闭电动车电源时,女子突然情绪非常激动,站起来猛地推倒电动车,想逃离现场,随后被站在旁边的民警及时拦截住。与此同时,倒下来的电动车也压伤了一位民警的左腿。

  由于女子的动作蛮大,路上迅速围观了不少路人,造成现场交通秩序混乱。民警一边疏导交通秩序,一边将该女子的电动车暂时拖移。随后,该女子被带至派出所讯问。

  经查,女子姓江,52岁,天台县平桥镇人。江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不但违反了交通法规,妨碍正常交通秩序,其不配合的行为还涉嫌妨碍公务。目前,江某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被天台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标签: 电动车;平桥镇;天台县公安局;交通法规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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