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旨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乡村振兴打通“血脉”。
《意见》指出,建设“四好农村路”,要以改革创新开路,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突出普惠性、全覆盖、引领性、高水平和台州特色。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打造浙江“四好农村路”的台州样板,总体水平居省内前列;到2035年,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四好农村路”。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我市将着力攻坚乡村公路建设。今年打通县域内跨乡镇、跨行政村断头路;明年打通市域内跨县(市、区)断头路。对目前尚未通达等级公路200人以上较大自然村,具备建路条件的,将尽快完成设计方案并启动实施,确保2020年完成。
全面推行三级路长制。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县级公路总路长,其他领导分别担任具体县道的路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乡级公路总路长,其他领导担任具体乡道的路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级公路路长。各级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和陆岛码头(渡口)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高质量养护好农村公路。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500公里,年度县、乡、村道大中修总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5%以上,优良中等路率92%以上,消灭差等路。定期开展路况检测评定,每年县道自动化检测比例要达到40%,乡村道自动化检测比例要达到20%。大力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安防工程1400公里。
“四好农村路”建设,建好是基础,管好、护好是保障,运营好才是目的。未来几年,我市将着力打造高效农村客运服务。通过3年时间,全面实施全市域道路客运班线和水上客渡运公交化改造,实现全市水上陆上公交一体化和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广电话、网络预约等“门对门”服务模式,精准解决偏远乡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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