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医院是为了治疗妇科病,没想到病没治好,还导致药物过敏,我现在是血压高、血糖高,身体各种不舒服。”近日,江西占女士向本报投诉,前段时间,她在路桥博爱医院治疗妇科疾病时,出现药物过敏症状,从而引发了一场医患纠纷。
占女士:输液时药物过敏,留下一身病,要求赔偿
10月30日,占女士到路桥博爱医院治疗妇科病,医生为占女士开了静脉输液的药。输液前,护士为占女士做了皮试,结果为阴性。但在输液十几分钟后,占女士开始出现过敏反应,同时伴随着血压升高。医生及时为她停药,并用了抗过敏药物。用药后,占女士觉得越来越不舒服,意识也开始昏沉。
“在我迷迷糊糊的时候,医生提出让我留院观察,我一个打工的,哪有钱住院啊,就拒绝了。”占女士说,“没想到医生竟然跟我说,如果不住院后果自负,还在我的病历本上写我有‘高血压病’。”占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自己从来没有高血压病史,不知道医生为什么随便就在病历上这么记录。
回家后,占女士开始持续性的头痛。因放心不下,第二天她又回到博爱医院做了一个脑部CT。CT并没有查出什么病症,医生为她开了一些治疗头痛的药物。
11月1日,占女士感到不适感逐渐加剧,当晚甚至出现了呼吸困难的情况,她被朋友送回了博爱医院。据当晚陪同的朋友回忆,“她当时收缩压升到了200mmHg多。”
占女士表示,输液过敏后至今,她的血压一直偏高,头痛问题也没有得到缓解。事后她去恩泽医院做了个检查,发现血糖高达18.26,比正常范围4.4-7.8,超出了好几倍。
“我回去翻了过敏时医生给我用的药物清单,发现竟然有葡萄糖成分。”占女士说,“医院在未给病人检测血糖的情况下就使用葡萄糖,真的合理吗?”占女士认为,自身过敏以及后续不适是博爱医院医疗操作失误导致的,要求医院赔偿。
博爱医院:患者可申请医疗鉴定,如有责任一定承担
对于占女士对此事的说法,医院方面是怎么回复的呢?
11月26日下午两点,记者陪同占女士一同来到路桥博爱医院。
对于占女士反映的情况,路桥博爱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皮试没有问题但输液时却出现过敏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是存在的。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我们并没有出现失误的医疗操作。”负责人承诺,如果占女士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医疗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院有责任,那么院方一定会承担相应的赔偿。
该负责人还在协商中表示,可以帮占女士申请退回本次在医院治疗所花的全部费用,共计1000元左右,作为人道补偿。
对于这个补偿方案,占女士并不接受,她希望院方能在退回医药费的同时,补偿她因病损失的误工费和营养费。“我本来好好的一个人,就治个小毛病,却搞出这么大问题。我现在都已经一个月没有上班了,后面还不知道要花多少医药费,这个损失谁来赔?”占女士说。
随后,记者又陪同占女士来到路桥区卫计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过敏的解释,院方的说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占女士过敏后使用葡萄糖的操作,并不一定属于失误操作,因为葡萄糖可能只是作为一个载体配合其他药物一起使用,“在占女士的描述中,我没有听出博爱医院存在什么操作失误,如果占女士坚持索赔,可以选择进行医疗鉴定,我们也会提供相关帮助。”
最后,占女士选择进行医疗鉴定,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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