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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顺: 用法用心用情 做好人民调解员
2018年12月20日 09:23:34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1987年,李家顺(左)进行调查和调解工作。 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

  在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时的李家顺。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

  李家顺在出差途中。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

  如今已是古稀之年的李家顺,仍充满热情地忙碌于调解工作中。 本报记者彭 洁摄

  人物名片

  李家顺,1948年12月出生,现任温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981年从部队转业后,李家顺被分配到温岭市人民法院,三年后任该院副院长。1998年调至温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03年调回温岭市人民法院,任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年底退休,隔年加入调委会。

  从参加工作至今,李家顺一直在从事与调解相关的工作,如今虽已是古稀之年,他仍充满热情地忙碌于调解工作中。

  审判方式的变迁

  参军12年,在1981年转业被分配到温岭市人民法院之前,对于法律工作,李家顺并没有什么经验,那时,年轻的他甚至说不清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但法律工作的严肃与严谨,他一早就知晓。不会?那就学。李家顺报了一个函授班,开始边学习边工作。

  很快,他发现,一边学习理论知识一边工作实践,对于快速熟练地掌握业务,效果出奇得好。他进步很快。三年后,李家顺被提拔为副院长,分管民事与经济审判领域。职责大了,工作量也跟着上来,“出差一个星期,回来一看,办公桌上堆了厚厚一摞案卷”。

  那时,离婚案和债务纠纷是李家顺接触最多的两类案件。他还记得,自己进法院工作后经手的第一起案件就是离婚案。“1979年至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布,民事审判基本上以‘调解为主、审判为辅’。”按照这一原则,李家顺必须先对事实进行调查,再将调查结果写成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交给领导审批后,再开启调解及审判程序。

  为了办理这起发生于温岭新河的离婚案,李家顺与同事带着八九份案卷,在当地整整待了一个礼拜。除了接触当事人,他们还向其亲戚朋友、所在的乡镇、村领导了解情况。在李家顺看来,调查获得完整、真实的资料后才可以开始调解,“要充分了解前因后果,才有底气去给双方做调解,才能说服当事人”。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标志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序幕正式拉开。“主要是弱化职权主义色彩和法官主动干预、先入为主、先定后审;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和当庭质证、公开审判,推进庭审实质化;加强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职责,纠正法官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等。”李家顺说,“简单地说,就是审判权下放了。”

  这一年,他调任温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与公检法系统日常工作的协调联系,一干又是五年。

  人民调解委员会

  “进入新世纪以来,人民法院继续推进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改革,推行民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民事审判方式进一步简化诉讼、方便群众,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李家顺说,这样的改变在几乎一直处于民事案件“榜首”的离婚案中得到明显体现,“以前办理离婚的手续很繁杂,现在要简单得多。”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明确财产、子女抚养和债权债务等问题,就可以办理离婚。

  2003年,55岁的李家顺调回温岭人民法院,任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对重大案件的研究。“法律不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它具有时代性,是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修正的。”这也要求,法律从业人员必须不断学习,与时俱进。秉持着对法律的严谨态度,即便在2008年退休,李家顺也一直没有放松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从《通则》《总则》到《分则》,说起与法律相关的事,老人滔滔不绝,如数家珍。

  2009年温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正式成立之前,领导找到李家顺,希望他能参与其中。他婉拒,“调解工作干了一辈子,也该休息休息了”。可这颗乐于助人的心还是闲不下来,最终,李家顺成为由来自公安、法院、司法、卫生等系统的7名退休干部组成的调委会的主任。

  调委会成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缓和当时严重的医患纠纷。李家顺清楚地记得几个数字,“那一年,我们进行了76起调解,大的群体性医患纠纷就占了15起”。50岁的林某在温岭一家民办医院割痔疮,术后因厌氧菌感染致死。死者家属找医院讨说法,却被医院推脱搪塞,多次寻访未果。在调解过程中,李家顺和同事对医院及死者家属双方都进行了走访,在事实面前,医院一方明确自己存在过错;在了解死者家庭困难后,及时和村、镇联系,帮助落实解决。最后,这起医患纠纷以家属接受医院的赔偿而解决。

  九年里,除了医疗纠纷,调委会还建起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纠纷、婚姻家庭、海洋渔业等9个调解室,调解员也发展至28人。至今年,他们已接待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调解各类案件1万余件,调解满意率达100%。仅今年1至11月,已调解案件1812件。调委会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今年,调委会又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单位”。

  讲法理更讲情理

  年已古稀,李家顺两鬓花白,面容已刻满皱纹,但说起调解工作,他语调高扬,仍是激情满满的样子。

  “调解工作是在做好事,没有一成不变的经验,技巧就是认真分析案情,再用法、用心、用情去调解,就没有解不开的矛盾。”李家顺说。

  2014年,箬横镇某村的一位村民因饮酒过量不治身亡,医院方面给出结论是“心源性猝死”。家属却认为是医生抢救不及时,聚集在医院不肯离去,同村的陪酒者也趁乱起哄,一群人在医院肆意妄为,砸坏医疗器械和设备,严重威胁医护人员和病人的人身安全。

  调解时,李家顺和调解员发现,带头闹事的人多为陪酒者。“依据民法相关规定,向当事人敬酒者同样负有民事赔偿责任!”调解现场,李家顺义正辞严,这句一针见血的专业说辞,也让气焰嚣张的闹事者当即傻了眼。此后,调解得以顺利进行,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面对这份几乎没有报酬的调解工作,李家顺除了凭借全面的法律知识依法调解,也在调解中“用心、用情”。

  前几年,临近年关,有位孕妇在当地某医院生产。由于脐带绕颈致胎儿不幸窒息夭折,悲痛欲绝的家属与医院发生了纠纷。李家顺和同事闻讯赶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解工作一直做到了大年三十、万家团圆的夜晚。最终,家属与院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一起医患纠纷在春节里得以和平解决。

  这些年来,李家顺和同事们在调解工作之余,还会针对一些社会反响较强的问题写出建议意见书,送交相关部门。“我们平均每年要调解100起医患纠纷,每年年底,我都会对相关医院进行回访、提出建议,争取从源头上避免医患纠纷。”

标签: 李家顺;调解工作;调解;人民法院;温岭市;采访对象;调查;工作;...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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