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晚报5月6日讯(记者 徐颖骅 通讯员 刘益 李俊)仙居一位宠妻大叔虽有20年驾龄,却因送妻上班开错车,被高速交警逮了个正着。这是怎么一回事?
5月3日凌晨1点18分,浙江高速交警台州支队四大队民警李警官正在S28台金高速横溪收费站外广场查处违法,这时一辆红色小轿车驶入广场,车窗一打开,驾驶车辆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我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配合检查,没想到驾驶员却拿出了一张拖拉机驾驶证。”李警官是从警13年的老民警,工作经验非常丰富,“拖拉机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是不同的。拖拉机驾驶证是农机部门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公安部门发的。”
李警官说,徐师傅所持的驾照准驾车型为G,指的是可以驾驶大型拖拉机,同类型的还有H和K,分别对应的是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以及手扶式拖拉机,但是持这几类驾照的人是绝对不能驾驶小型汽车的。
对此,徐师傅也当场承认,“机动车驾驶证还没拿到手,我还在学。”
按规定,徐师傅的行为涉嫌准驾不符。那么,他为何明知故犯?
经了解,徐师傅今年55岁,是仙居县横溪镇人,当天他正开车送妻子去温州。
“这辆红色小轿车是我的,平时由我老婆开。20年来,我都是开拖拉机代步的。”徐师傅说,因为是五一小长假,又是大半夜,心想高速交警白天工作很累了,夜间肯定不会有检查,没想到刚开出家门2公里,还没上高速,就被扣了。
据了解,高速交警已依法扣留了徐师傅的机动车,需要其提供由农业机械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其拖拉机驾驶证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徐师傅因准驾不符,将面临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此,台州高速交警提醒,农用车驾驶证并不等同于机动车驾驶证,拿农用车驾驶证开小型汽车是违法行为。驾驶员应依法行车,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不该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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