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伪造事故现场骗保 男子贪便宜吃大亏
2019年05月07日 08:59:51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陈邦攀

  台州日报5月7日讯(通讯员 陈邦攀)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姜某贪图小便宜,车被撞后没有报案而是选择私了,后因维修费太高伪造事故现场,导致自己吃了大亏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近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7年11月16日晚,安徽人姜某将路虎轿车停放在始丰街道玉湖村一场地,被洪某驾驶的货车碰撞,致后保险杠等处损坏。姜某正准备报警,却被神色慌张的洪某拦下。洪某称自己喝了酒,希望能够私了。

  洪某提出赔偿姜某5000元,姜某觉得车子车损不严重,应该有的赚,便答应了。可第二天姜某开着车子到修理厂,却被告知修理费要一万多元,姜某傻眼了,现在再回头找洪某,对方肯定翻脸不认人了,那应该怎么办呢?姜某便动起了歪念头。2017年11月21日晚,姜某将车子停在一个繁华路口,拨打110称自己车子停路边被人撞了,同时联系了保险公司。交警出警后,通过查看监控,发现姜某讲的过程和事实不相符,就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保险理赔人员也建议姜某不要理赔,但姜某坚持要理赔,之后保险公司按照流程赔了姜某1.4万元。

  去年年初,保险公司接到举报,称姜某之前已同他人私了,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姜某被民警传唤到案后,对自己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赔了所有保险理赔款。

标签: 骗保;车险;伪造事故 责任编辑: 沈正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