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晚报5月7日讯(通讯员 蔡爱妮 记者 章韵)“考虑好了吗?如果今天你不履行的话,我们就办理拘留手续了。”
“法官,我让我儿子把钱打过来了,你们稍微再等等。”
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被执行人张乙(化名)系临海杜桥人,与申请人三门县某建筑材料厂曾发生买卖关系。2014年1月29日,经双方结算,张乙欠该厂32760元货款,并出具了一份欠条。后材料厂多次催讨,张乙仅支付了10000元。无奈之下,材料厂将张乙诉至三门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由张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货款22760元。但履行期届满,张乙仍未及时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线上财产调查,张乙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执行完毕的希望很大,执行法官来到了张乙家中。
面对上门执行的法官,张乙的情绪瞬间被点燃,大声嚷嚷着:“我是欠钱不还的人吗?钱不是我欠的,你们要找去找他!”
安抚张乙情绪后,法官了解到,张乙所说的“他”是张乙的外甥女婿,这笔欠款实际上是他的债务。张乙也当场电话联系上了外甥女婿,然而二人的谈话不欢而散。
被挂断电话的张乙忿忿不平,要求执行法官一起前往临海上盘说服外甥女婿履行。于是,一行人又辗转来到上盘,却再一次谈崩。
这时,张乙表示:“我带你们来找人了,他不还钱我也没办法,你们把我送回去吧!”
面对张乙的态度,执行法官只好说明,其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进行拘传。
回程路上,张乙发现警车真的驶往三门方向,竟冲动地从后座向前探上身来欲抢夺方向盘,执行法官当场喝止。
回到三门法院后,张乙仍是拒不履行,并坚称欠款和他无关,自顾自地在办公室外的楼道上来回“暴走”。经过一天的接触,法官也差不多摸清楚了张乙的“暴脾气”,再加上此时他的妻子在旁劝解,便只在一旁关注着他的动向,任其发泄。
巧的是,临下班时来了一对青年男女。
“张叔,您怎么在这?”女子问道。
“嗯,有点事要处理。”张乙有些羞于启齿,“你们咋来法院了?”
“唉,这不我爸有个案子没结,前几天被带回来拘留了,今天过来替他把钱还了结案。”
正是这一对话的内容,让这个“一点就炸”的张乙突然间主动表示愿意还款,至此,这场异地执行终于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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