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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4项工作获省级督查激励
2019年05月21日 08:06:53 来源: 台州晚报 王佳飞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0个设区市、54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个方面激励政策。台州市本级有4项工作入选,数量居全省第二,6个县(市、区)榜上有名。

  台州上榜的4项工作,分别是“推进大通道建设成效明显的设区市”,“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大、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成效明显的设区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县(市)”。

  2018年,在这四项工作上,台州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在交通建设方面,历时4年,台州提前9个月建成浙江交通史上里程最长、投资规模最大的高速公路——沿海高速公路,杭绍台铁路、沿海高速、市域铁路S1、杭绍台高速、现代大道等重大交通PPP项目顺利推进。

  在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方面,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完成13.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77亿元。

  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台州设立了大陆地区首家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创建全国首个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全省率先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银行不良率和关注类贷款总和全省最低。

  在财政工作方面,2018年年末台州市市级库款余额31.09亿元,比2017年月均库款余额增加2.6亿元,同比增长9%,库款余额规模总体合理。

  此外,在激励名单中,台州的6个县(市、区)也榜上有名。其中,温岭入选3项,临海和天台入选2项,黄岩、玉环、仙居入选1项。从总数来看,台州及其县(市、区)共上榜14项次,位列全省第二,仅次于杭州。

  据了解,浙江于2018年建立督查激励机制,并于今年首次组织实施。目的在于进一步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此次,省政府推出了多种形式的督查激励措施,涉及财政资金倾斜、土地指标奖励,以及重点项目布局、功能区升级、示范试点先行先试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标签: 督查;台州市;入选;激励;工作;激励政策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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