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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父子因赡养费闹掰 法官带拘留书温情执行
2019年06月10日 10:39:13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颜敏丹 通讯员 项旭

  临海的李大爷今年70多岁,三个儿子都已成家,本该过着颐养天年的生活,却因赡养费与儿子闹掰。前几天,他来到杜桥执行事务中心,气冲冲地和值班法官说:“这小子总算回家了。法官,我带你去找他,把他拘留了。”

  被执行人李兴(化名)是李大爷的二儿子。15年前,李大爷将自己的房屋分给三个儿子,约定每人每年需尽赡养义务。不料多年过去,三个儿子均分毫未出。2017年,李大爷生了一场大病,丧失经济来源,无奈之余向临海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子按约定承担赡养义务。

  经调解,大儿子和小儿子愿意付生活费及医疗费,唯独住隔壁的二儿子不愿履行。李大爷一气之下单独起诉他,并申请执行,要求其每年支付赡养费5000元,并承担三分之一的医疗费。自此,父子关系降至冰点,儿子虽住隔壁,见面更是摆着臭脸。

  近些年,李兴在上海做生意,极少回家。这次好不容易出现,李大爷立即带着执行法官到了他家,敲开大门。李兴一看就要关门,执行法官抢先进屋,并说明来意,督促其履行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兴不以为意,骂骂咧咧,以家庭私事为理由抗拒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出示拘留决定,释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将面临拘留的后果,李兴这才默不作声。

  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父亲也70多岁了,身体状况不佳,身为子女,纵然和老人有过矛盾,也应该积极主动去修复亲情,承担赡养照顾的责任,而不是任由亲情破裂,逃避法律责任。你现在的行为一是违法,二是背德。”

  最终李兴到屋内拿出现金,连带把旅游时买的一包特产一起交到父亲手上。李大爷的“伴手礼”即拘留决定最终没能送出去,反倒收获了一丝温情。


标签: 法官;执行;赡养费;回家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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