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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出台意见集聚高校毕业生
2019年08月15日 09:28:50 来源: 台州日报 何赛

  8月14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作出政策解读和情况介绍。

  据悉,《实施意见》涵盖大学生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应聘补贴、大学生公寓、企业赴外招聘补贴、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的内容。主要突出住房保障的政策撬动作用、大学生引进和留才、台州籍大学生回归、本地高校留住毕业生、大学生政策的整合优化等五大特色。

  其中,住房和租房问题一直是高校毕业生关注的热点。往年,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5年内在台州购买商品房的,根据学历层次或职称的不同,给予最高25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延续该政策的同时,我市首次拓宽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对象范围。除了每年给予博士1.2万元补贴外,我市新增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和技师、大专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的补贴政策。对以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满足真实租房条件的毕业生,将分别给予9600元、6000元和6000元的年补贴。

  近年来,我市连续出台《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等一系列政策,紧紧围绕台州七大千亿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加大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此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引才力度。

  据介绍,我市首次发布招聘和应聘补贴政策。“智汇台州·才聚天下”四季巡回引才活动即将开始,我市将对参加招聘活动的企业,给予最高3500元招聘补贴;对应邀来台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届毕业生,给予最高1000元的应聘补贴。

  同时,我市加大了就业见习扶持力度。对应邀来台参加见习活动的在校大学生和带队教师,给予最高1000元的交通补贴。对见习基地先行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见习活动的大学生被见习企业直接招用,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

  此外,秉持着推进市场化引进高校毕业生的理念,我市首次对此实施奖励政策。对于高校引才联络站,根据成效给予每年最高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为台州引进大学生,按每名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标签: 高校毕业生;台州;补贴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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