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税款最高达3亿元 台州巨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宣判
2019年11月12日 11:42:37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钱祎

  近日,台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巨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徐某强、林某勇为他人或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最高达3亿余元,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被告人徐某强非法所得358万元和被告人林某勇非法所得30万元,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发票违法犯罪不仅造成国家税收和财政收入流失,还会为贪污、贿赂、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提供便利,必须严厉打击。该案是2017年以来台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侦破的系列案件之一。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12月间,被告人徐某强控制上海3家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被告人林某勇和陈某某、徐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伙同金某某(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赚取开票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强、林某勇违反国家税款管理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作出判决。

标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收;公开宣判;台州市;无期徒刑;发票违法... 责任编辑: 余金叶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税款最高达3亿元 台州巨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