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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超员被查,除罚款外再停航15日
2021年04月19日 16:20:51 来源: 温岭日报 记者 陈祥胜

  机动车不能超载,渔船超员同样也不行。4月14日上午,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海上巡查行政执法队在松门礁山码头执法过程中,查获一起渔船超员违法行为。原本核载8人的渔船实际乘载了10名船员,属超载航行。

  当天,该渔船正在码头处充完冰准备出海。执法人员在登船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船上共有船员10人,但该船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核定乘员人数为8人。

  渔船负责人说,为提高工作效率,他们就心存侥幸,多招了两个人上船。

  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涉事渔船作出停航15天处理,并对船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所有船舶在设计建造时,都根据船舶的生产作业类型、吨位等核定了乘员人数。一旦渔船超载,就会存在安全隐患。”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海上巡查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前,省里针对渔船超员有相关处罚条例,被查处的超员渔船以罚款为主。”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温岭市渔船安全管理“十个一律”》规定:“渔业船舶总人数(含寄带人数)超过证书核定人数的,一经查获,一律停航15日,接受调查处理(救助除外)”。“渔船安全管理‘十个一律’在罚款的基础上,新增了‘一律停航15日’的处罚举措,此举进一步加大了对渔船超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者形成了强大震慑。”

  对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在此提醒广大渔民朋友,在生产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温岭市渔船安全管理“十个一律”》,养成安全生产的行动自觉。

标签: 渔船;超员;安全管理;温岭市;执法队 责任编辑: 吴珂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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