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用身边事警示村干部
23个活教材敲响换届警钟
2016年12月03日 08:10:41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12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徐齐 区委报道组 王荣) “村支书刘某在土地开发项目中,以误工补贴的名义虚报费用,侵占村集体资金合计32660元,最终因职务侵占罪被公安局立案侦查”“村支书陈甲擅自在村集体土地上,以村老人协会名义组织建设一幢公寓式住宅,并陆续将套房出售获利500多万元,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际,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精选了2015年以来全市各地查处的23起村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编辑成《“村官”违纪案例选编》,选取的案例分成十一个大类,分别是职务侵占、贪污、受贿、行贿、违反廉洁纪律等。
《案例选编》中,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案例占了很大比例。例如,仅职务侵占案例,即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案例,就有6例;挪用资金、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案例达2例到3例。
“里面每一个案例,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和真事,特别有警示效果。他们的教训告诫我们每一位村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我会时时对照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全心全意为全村谋福祉。”鹿城区松台街道的一位村干部在笔记本上留下这样的读后感。
目前,鹿城区纪委已将2000册《案例选编》送到全区每一名村干部和街镇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手中,并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清廉鹿城”主题宣教活动,用好这23篇警示教育“活教材”。(浙江日报)
标签:
案例;村干部;村支书;城区;职务;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案件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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