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斯信忠 县委报道组 任平) 村主职干部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三门县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今年以来,三门县实施行政村主职干部经常性考核办法,对全县1000多名行政村主职干部进行考核,使村干部考核从事后总结走向同步跟踪转变、从注重结果向过程结果并重转变,有效倒逼村干部尽职履责。
近日,三门县海润街道党工委委员胡华辉将街道下辖25个行政村的50名村两委主要干部考核情况进行了汇总。“今年整体情况比去年好得多,除了5月份一个村未完成远教播放任务被一票否决、村党支部书记被扣当月基础工资外,还没有出现其他不称职情况。”胡华辉说,每月30日前,由街道各联系科室、驻村干部对联系村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打分汇总,次月将结果在各村公告栏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去年,三门县在海润街道试点成功后,出台了街道行政村主职干部经常性考核办法,明确了以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为考核对象的经常性考核具体项目和标准,由街道结合县里部署的各项工作指标及任务,年初制定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并报组织部备案,内容包括干部日常履职行为、常规工作、年度创业承诺项目、临时工作等4大项目,并细化为党的建设、新农村建设、为民办实事等28个子项目。
此外,考核形式多元化,改变原先单一的述职考核方式,以“月检查、季考评、年考核”为基础,采取“实绩考评+年度综合考评+任期综合考评”的综合考核方式,以此有效推进村干部考核工作的常态化。
行政村主职干部基础报酬根据实绩考核“月检查”结果按月发放,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基础报酬。如村主职干部存在廉洁建设、环境保护、耕地保护、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的,不予发放当年绩效报酬。任期期间的激励报酬,在村主职干部届满任期、下届村级组织换届结束后发放,发放标准与年度绩效报酬相同。近3年内考评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不得推荐参加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不得提名为下一届村级组织班子候选人或者确定为自荐人。此外,对经常性考核结果多次较差的村主职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去年以来,该县先后处置不称职村主职干部5人,有力倒逼村干部务实履职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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