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 近日,苍南县纪委严肃查处了龙港镇白沙社区刘南村在“大拆大整”行动中瞒报“四无”生产经营单位的问题,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等10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等处理。
在“大拆大整”行动中,苍南县把开展“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消除“四无”生产经营单位作为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部署要求各乡镇要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
2016年12月1日,苍南县“大拆大整”纪律保障督查组在对龙港镇白沙社区进行督查时,发现该社区存在瞒报“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经查发现,龙港镇白沙社区刘南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等人在白沙农业园区旁有一座700多平方米的违章钢结构厂房。刘某某作为村居网格员,参与刘南村“四无”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建筑等摸底排查工作,但刘某某未将其本人及其旁边违法建筑的厂房作为“四无”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白沙社区副主任、刘南村驻村干部缪某及刘南村村委会主任、村居网格员刘某二人在明知刘某某等厂房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未将其作为“四无”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白沙社区网格员、刘南村驻村干部方某及机关下派网格人员等4名工作人员在摸底排查中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均未发现刘某某等人的违章厂房情况。
上述问题暴露出龙港镇白沙社区相关人员在“大拆大整”行动中思想不重视、工作存私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执行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存在不同程度的履职不力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刘南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刘南村村委会主任刘某(非中共党员)通报批评处理,扣发半年村干部误工报酬;给予白沙社区副主任、驻村干部缪某记大过处分;给予白沙社区网格员、刘南村驻村干部方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社区书记方某、主任蔡某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龙港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白沙社区“大拆大整”行动的联系领导蔡某某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县机关下派网格3名工作人员口头效能告诫处理。同时,责令龙港镇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并对刘某某等人的违法建筑立即启动拆除程序,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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