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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界专家热议 “温州一小步,中国一大步”
2016年12月28日 08:15:34 来源: 温州日报 记者 朱帆 郭云豪

  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今年4月以来,本报温州“撞限房”的连续报道持续引发全国各界关注。连日来,国土资源部出台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后,更是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本报记者昨日专访部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请他们在各自领域对该过渡性办法进行评点。

  专家学者们对国土部的办法给予了积极评价,并认为,作为新闻事件发源地的温州,当地主流媒体敏锐捕捉到新闻源,牢牢坚守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对这类重大事件开展集中、追踪式报道,并推动国家层面迅速出台相应办法,正如新华社评论“温州一小步,中国一大步”所说,温州是一片“敢为天下先”的土地,在温州率先落地的对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成功处理经验,也将最终对全面解决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产生积极影响。

  这组报道彰显党报媒体责任担当

  陈国权(《中国记者》杂志值班主编,清华大学媒介经营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对这组源起于温州日报的报道,我一直很关注。

  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浓郁的经济氛围,自然在经济报道上具有天然、深厚的土壤;温州人“敢为人先”,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创造精神,也使得在经济报道方面,能发光发热。而温州媒体嗅觉敏锐,牢牢坚守自身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对这类重大事件展开集中、追踪式报道。不仅如此,还充分利用新媒体思维和传播渠道,扩大舆论影响力,并能打通媒体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做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从而促使国土部出台“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处理办法,对最终解决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产生积极影响。

  沈爱国(浙江大学新闻系主任、教授):

  新华社发表题为“温州一小步,中国一大步”的评论,对此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讶。已有无数事件证明——这是一片“敢为天下先”的土地,许多民生领域的热点话题都是从温州走向全国,此次事件也不例外。

  就新闻本身而言,这凸显了舆论监督所具有的天然检测、约束、警示、反馈等功能,使得该话题第一时间进入公众视野,产生巨大的社会舆论影响力,并最终推动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同时,这也充分彰显了媒体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其中,也恰恰体现了温州日报记者具有的职业本能与素养,紧追热点不放,准确、科学地进行舆论监督,强化了舆论引导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这条新规为顶层设计给出明确参考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

  温州的案例,引发了法律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通过学界发声、媒体推动,最终促使国家层面出台相关办法,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两不一正常”办法,符合固定资产一经取得永久使用的精神,而永久性的用地权,也体现了个人对不动产权长期稳定持有的预期。

  个人大胆预测,“两不一正常”办法的出台,对70年以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都将会按照自动免费续期的原则实施。而对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顶层设计和法律制定,该办法也给出了明确的方向性参考。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使用权期限的问题,最终还是应该通过修改《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得以实现。我认为总的原则应该是更好地保护私有产权。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财富的潜力和热情,保住老百姓财富的根基,让中国的财富留在中国,不断累积增长。

  毛毅坚(温州市政府法律顾问):

  “两不一正常”办法的出台,是应对现实问题的过渡性决策,对解决此类历史遗留问题给出了一个可行性方案。决策从便民、利民出发,在《物权法》相关法律修改出台前,暂时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的窘境问题。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作过渡操作,待相关法律明确之后,再做好衔接。

  但另一方面,也应该清楚认识到过渡性办法的“过渡”性质。特别是作为房地产买方会有顾虑:首先,该办法仍未明确续期的期限到底多久?今后在相关法律出台后还会不会收费?其次,对于续期模糊不清的房地产,会影响持有人的财产权益,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很可能会因为该风险而怠于或不敢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要想从根源上解决土地使用年限问题,还是要从法律层面尽快完善,明确续期规则。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之后,很可能将推动中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及征收房产税的进程。


标签: 撞限房;温州;使用年限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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