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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已正式实施
怎样让医保账户惠及家人 你要的答案都在这里了
2017年01月06日 08:49:12 来源: 温州商报 记者诸葛芳芳

  浙江在线1月6日讯 元旦起,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正式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门诊医疗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截至1月5日,已有3848位市民办理“家庭共济”账户绑定手续,共刷卡3822次,历年账户“共济”支出241072元。

  据了解,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分为当年账户和历年账户,参保人员当年账户未使用完结转至下一年度的,即为历年账户,只有历年账户可以“共济”,而且仅限于“门诊共济”。

  据了解,市区参加门诊医保近70万人,历年账户结余2000元以上的有20余万人,这些人均可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市医保中心主任陈树贤介绍,目前,在市本级、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开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市民,均可办理“家庭共济”,被授权人必须为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其他县(市、区)的实施时间由各属地人力社保部门自行规定。

  >>>热点问题解答

  1.近亲属指哪些人?

  答:父母、配偶及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祖孙关系、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同时,近亲属也必须是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办理绑定后,被授权人何时能够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

  答:办理后,即时生效。

  3.被授权人的当年账户还有余额,可以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吗?

  答:不能。只有在被授权人用完本人的当年账户资金后,才可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且不可使用授权人的当年账户资金。

  4.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近亲属关系需要开证明吗?

  答:市人力社保局医保中心优化办事流程,参保人前往办理账户绑定时只需签订一份承诺书,保证双方的近亲属关系即可。此外,为了保证医保资金的安全,医保经办机构将对已绑定账户进行追踪,一经发现违规绑定的情况,医保经办机构将采取取消绑定、追回资金等手段,还可能影响参保人的个人信用。

  5.一个参保人最多能绑定几个近亲属?

  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但被授权的近亲属只能使用一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

  6.被授权人在使用授权人的历年结余资金时有限制吗?

  答:目前,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只可用于被授权人支付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整形、美容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除外)。同时,还可用于支付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如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肠道病毒EV71灭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百白破脊灰和Hib五联疫苗、乙脑灭活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流脑结合疫苗、甲乙肝联合疫苗、甲肝灭活疫苗、乙肝疫苗等。

  7.住院费用可以“共济”吗?

  答:不可以。“家庭共济”仅限于门诊费用共济。

  8.个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除了与近亲属“共济”之外,还有其他用途吗?

  答:省里发布的通知中提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部分,可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可按相同价格待遇自行出资购买。该规定待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后,我市将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标签: 授权;个人账户;历年;历年结余;医保;亲属;结余资金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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