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2日讯 某企业受流动资金紧张影响,银行还款出现困难,共涉及11家银行授信融资,贷款余额3.14亿元,对外担保1.99亿元。因其业务发展前景尚可,各债权行利用债权人委员会议事平台,达成帮扶共识,同意抵押权退出方案,给予其授信转贷。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解决银企政信息沟通不畅,去年2月温州市启动“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温州银监分局最新数据显示,温州已累计组建了496家债委会,涉及表内外合计用信1316.36亿元,退出“僵尸企业”46户,涉及银行债权金额81.22亿元,帮扶困难企业154户,涉及贷款金额250.63亿元。他们的工作角色更多时候就像“老娘舅”。
据温州出台的《银行债权人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债委会的组建标准为“授信总额1亿元以上且债权银行机构在3家及以上”,由债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增贷、稳贷、减贷、重组、保全等处置措施。在困难企业积极开展自救的前提下,债委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续贷转贷、银团贷款等方式初步稳定企业信贷,防止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经营中断,并主动实施利率优惠,延长计息周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截至2016年11月末,各债委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展期与续期、组织银团贷款等稳定信贷措施向困难企业发放贷款余额202.21亿元,通过利率优惠与费用优惠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4387元。
在债委会制度基础上,温州还推出“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联合授信联合机制”的风险防控化解模式。温州银监分局人士表示,两者的结合一方面能够积极发挥联合授信管理机制在正常企业授信过程中的约束和引导,另一方面突出债委会在企业出险后金融债权维护和协同帮扶的作用,构建起风险全流程防控体系,“债委会是构建新型银企关系的一把金钥匙,可以防止因单个银行无序债权管理带来的集体非理性结果。”数据显示,温州授信企业的平均授信银行数从2013年末的1.7家下降到1.22家,平均担保企业数从2013年末的0.9家下降到0.69家。对于经营良好一时陷入困局的企业,通过债委会平台“以时间换空间”。温州债委会已支持296户经营良好的企业转贷、获贷。
此外,债委会机制还与困难企业帮扶、“僵尸企业”出清、“两链”风险化解结合,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和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制定化圈解链的具体措施。据介绍,通过破产重组、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等方式,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目前已完成46家“僵尸企业”的债委会组建工作,其中通过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分别收回银行债权金额0.91亿元、1.68亿元。各地债委会通过延缓担保代偿、落实抵质押担保置换、引入政府专项担保基金等措施化解担保圈风险4.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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