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一鞋厂欠29名工人共计28万元薪水!1月13日工人拿到了大部分薪水,在发放现场,他们说理解鞋厂难处,放弃对剩余5万元的追诉权。
此前,该鞋厂拖欠工资,工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后,鞋厂还是没支付,工人向法院申请执行。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开通绿色通道,仅用4天时间就查封该鞋厂设备并变卖变现。
1月10日 接到工人求助
“他们辛苦一年,省吃俭用,就为回家团聚。这事缓不得,必须马上解决……”——鹿城法院有关负责人
1月10日,鹿城区一鞋厂的29名工人来到鹿城法院,每人提交了一份劳动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鞋厂拖欠29名工人1个月至2个月的工资。这29名工人与鞋厂交涉无果后,向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经该委员会组织调解,工人与鞋厂达成协议,鞋厂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然而,到期后,鞋厂未能支付工资。于是,这29名工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据统计,工人申请执行的工资,共计28万元。
“在年关这个时候,企业拖欠工资不支付,工人们肯定很着急。他们辛苦一年,省吃俭用攒下工资,就为回家团聚过年。这事缓不得,必须马上解决……”鹿城法院有关负责人这样说。
1月11日 现场查封设备
“我们通知申请执行的工人到场,让他们亲眼看到执行,吃下一颗‘定心丸’” ——执行法官
案件受理后,鹿城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劳动监察部门,了解被执行企业生产及法定代表人的下落等情况。
执行法官称,执行前,该鞋厂方面已拿出3万元支付了部分拖欠的工资。但这些员工还是很焦急,他们等着拿到所有工资买票回家过年。“这等于还有25万元需要执行,我们通过该鞋厂所在街道、派出所,已联系到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也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第一步,我们决定先查封该鞋厂的设备。”执行法官说,案件受理第二天,他们便联合街道、劳动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执行,还通知了申请执行的员工到场,让员工亲眼看到法院执行,吃下一颗“定心丸”。此外,法院还通知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配合执行。
“这个是包边机,那个是烫钻机……”工人带着执行法官逐一介绍,执行法官逐一给工厂内的设备张贴封条,并制作扣押物品清单。
1月12日 多方见证,变卖设备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同意以这个价格变卖设备,这样使得款项能及时到位”——执行法官
经法院调查,涉案鞋厂的厂房系租赁,设备未抵押给他人,不存在其他优先债权人。该鞋厂法定代表人表示,工厂在外还有很多订单款没有要回来,厂里经济情况不乐观,他们也不愿意拖欠工人工资,可实在是没办法。
“我们会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执行法官一边对在场的员工阐明情况,安抚情绪,一方面连夜调查,发现该企业名下目前仅有这批设备是可供执行的财产。
设备查封后必须变现,不然工人工资仍无法支付。就此,执行法官向“欠薪”老板释明,如果恶意拖欠工资不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通过当地街道、劳动监察部门的协助,该鞋厂老板主动找到另一家鞋企,该鞋企愿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这批被查封的机器设备。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同意以这个价格变卖这批机器设备。”执行法官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这样的处置方式,避免了通过财产处置时必须经过较长时间公告期、拍卖期的制约,使得拍卖款能及时到位。
1月12日,在执行法官、劳动监察部门、街道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下,这批机器设备变卖成功,买家将7万元款项交付法院。另外,在法院的督促下,欠薪鞋厂方面又筹集8万元现金支付工人工资。
1月13日 发放执行款
“终于可以安心回老家过年了。剩余的5万元,我们放弃追诉,鞋厂目前处境也不好。”——工人
1月13日,鹿城法院执行干警召集29名工人,将执行到位的15万元按所拖欠工资的比例,当场发放给工人。
发放15万元后还有拖欠10万元,怎么办?昨天,经鹿城法院执行干警、街道工作人员的调解,当事鞋厂方面表示,1月14日他们再筹集5万元支付工人工资。就此,该鞋厂与工人达成执行和解。届时,这5万元也将按比例分配支付工人。
法院执行干警称,这执行和解协议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1月14日如果当事鞋厂不拿出5万元,法院还会强制执行。
1月13日,这29名工人说,法院联合街道、劳动监察部门如此快速解决了他们的难题,他们终于可以安心回老家过年。对于剩余5万元,工人们表示放弃追诉,他们对鞋厂目前的处境表示理解。
鹿城法院介绍,为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份,该法院开通此类案件“快速立案、快速执行”绿色通道,通过法院与街道、劳动监察部门形成执行合力,相关民生类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小编有话说
让快立、快调、快结常态化为务工者撑腰
于情、于理、于法,任一角度,务工者的工资都不应该被拖欠。
快立、快调、快结,仅用四天,鹿城法院就帮务工者讨回工资。
干得漂亮!
不可否认,无论是国内还是省内,岁末,讨薪总会成为常见话题,几乎是年年清欠年年欠。如何解决,也成老大难问题。如今,温州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个解决样本。
保证务工者按时按量拿到工资,就需要这样的“快”!
“快”字何来?来自于法官口中的那句“这事缓不得,必须马上解决……”为民干事,就需要这种“将心比心、急人所急”的紧迫感。
有了紧迫感,“快”字如何落实?鹿城法院给出答案,案件受理第二天就去现场查封设备。众所周知,欠薪何以难治,其中既有企业经营的原因,更有个别企业老板昧着良心恶意欠薪的因素。但,不管原因是什么,一旦出现欠薪,处于“食物链”最底端的务工者往往受到最大的伤害。这个时候,接到受害者的求助,在最短时间采取有效举措,不让欠薪者有时间“一跑了之”、有时间“转移物资”,就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务工者利益。
执法人员所做的,人们都在看着!在求助者眼里,他们的快速处置,带来的是希望,增加的是对正义力量的信任!在欠薪者眼里,他们的雷厉风行,给出的是震慑,增加的是对法律的敬畏!
打击拖欠工资的行为,“快”不能仅局限于“年终岁末”,也不能仅仅依靠“专项执法”,应该是“常态化”。只要发生欠薪,执法部门就应该及时介入、及时打击——让快立、快调、快结常态化。
说完“快”,再说“暖”。这条新闻动人之处,不只是执法者的那句“缓不得”,29位工人口中的“剩下5万不要了,我们知道厂里有困难”也在细微处温暖人心。这些曾求助的所谓“弱者”,在最后表现出的,是宽广的心胸和对老板的理解。
互相理解说着简单,做着难。可是,只要心怀这种朴素的情感并为之努力,那么无论遇到顺境或逆境,撸起袖子一起干的人,总能向前。因为,大家的心在一起。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