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4日讯 温州市是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差距较大的地区。按照省定标准,其省重点扶贫村数量和低收入农户、低收入人口数,均占全省五分之一左右。近年来,温州市深入贯彻“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积极实施精准扶贫方略。
至2015年底,全市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现象,农村低保标准超过5500元,文成、泰顺、平阳、苍南、永嘉5个欠发达县全部“摘帽”。2016年提前实现省定的“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目标,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达到10000元以上,70%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
具体来说,温州的经验与做法包括:
一是深化改革引领,强化发展驱动力。落实“三权”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赋权活权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股份权能,2016年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交易额达17.7亿元,2016年1月到9月低收入农户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57.4%;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解决农民贷款融资难问题,建成扶贫资金互助组织378个,资本金总额14634.43万元;建立扶贫互联网+公益组织机制,创新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差异化补助机制等。
二是增强造血功能,强化发展新活力。一些交通瓶颈的打通,极大改善了山区和海岛的交通条件,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同时,来料加工成为异地搬迁小区的“标配”,使搬迁农户在家门口就近就业,对低收入农户创办采摘游、农家乐和民宿等给予直补措施,一些低收入农户利用房屋出租、合作经营、劳动参与和销售农产品等途径增加收入,不少外出打工村民开始选择回归创业。
三是重视政策兜底,强化发展保障力。教育扶贫提升人力素质,加快山区教师培训,激励优质教师上山下乡;健康扶贫防范因病返贫,在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设立流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困难群体的诊疗费、检查费等给予减免;推行城乡低保水平一体化,农村低保适当提标扩面,2016年底全市城乡低保占比达2.08%,较好地实现低保兜底作用。
四是凝聚社会力量,强化发展持续力。2016年初,温州市委将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列为需要补齐的九大短板之一,为新一轮扶贫工作明确方向,出台《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增强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以“防返贫、促增收、强保障、可持续”为目标,深化“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
同时,根据公开透明、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以县为单位,采取“倒排法”认定低收入农户为重点帮扶对象7.1万户14.3万人,实施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坚持和完善“四套班子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民营企业+乡镇”的多层次帮扶机制,共帮扶21个重点乡镇;银企联手、村企合作,不断创新助农增收新模式。
眼下,扶贫工作当以“防返贫、促增收、强保障、可持续”为重点,突出精准帮扶体制机制建设,强化“造血功能”,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
一是建立扶贫开发与民政救济全面对接机制。及早、切实抓好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实现扶贫开发与民政救济对象认定工作联动、数据联通、制度融合。要衔接好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扶贫部门重点抓“造血”,开展劳动力资源开发和产业扶贫、异地搬迁等增强内生发展能力;民政部门重点抓“输血”,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提供制度性的生活补助、医疗救助和困难救助等。要研究制定以家庭为单位的全面小康具体指标,为制定民政和扶贫政策及检验其成效提供参考。
二是强化外部环境改善与自身发展双轮驱动。改善外部发展环境,推动高速公路加快向贫困地区延伸,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推广和构建以乡村巴士为主的农村公交网络,大力推进老区、山区、库区、海岛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异地搬迁,对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分批实行差异化补助。提升低收入农户自身发展能力,加强劳动增收和主动脱贫意识培养,因人施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生态高效农业、来料加工、农家菜烹饪、家政服务、养老护理、互联网知识技能等培训。
三是创新精准结对和产业帮扶的引导机制。一方面,完善挂钩帮扶机制,把挂钩帮扶乡镇作为精准扶贫示范点,从重年终资金帮扶转为重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建立项目优选机制,实行全程监督指导,重点支持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转移就业及发展直接带动增收的生态产业等。另一方面,拓宽产业增收渠道,鼓励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新办来料加工点,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对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作用,创新公益性岗位用工特招制度。同时创新产业扶贫机制,重点选择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光伏发电、小水电、农业资源开发、乡村旅游、村集体物业等项目,开发当地各类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组团式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
四是捆绑各级各部门的扶贫责任。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扶贫责任捆绑制,明确责任清单,扶贫开发考核评价工作要以对象精准及其可核查的政策支持、项目支撑、直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情况为重点。深化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科技扶贫、搬迁扶贫,整合共享扶贫数据、资金、资源、政策。加强县、乡两级的扶贫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基层扶贫力量。
五是探索公益组织合作扶贫路径。允许扶贫资金用于向公益性服务组织购买服务,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扶贫,凝聚社会力量,实现共建、共享、共赢,确保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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