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哈罗单车方面就《只要输入的身份证号码是12周岁以上,即便是假的,也能通过“哈罗”实名认证》一文作出回应:漏洞已于前晚10点50分修复完成,确保12岁以下禁骑。
同一天,10部委发布共享单车新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并要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相关职能部门昨天表示,目前按照《指导意见》执行,已对企业提出“控制规模”“精确投放”等要求。
后续
“哈罗”已修复漏洞,从源头杜绝
今后引入“电子围栏”,规范停放
昨天,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哈罗单车方面一一作了回应:
1、问:12岁以下儿童还能使用不存在的身份证号码通过实名认证吗?
答:发现这个漏洞之后,技术部门连夜加班,于前晚10点50分左右修复完成。
2、问:有无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儿童使用单车?
答:哈罗单车目前对12岁以下儿童禁骑设定“三级保护屏障”。
第一级:用户在提交身份证时自动对生日年份进行计算,低于12岁者,则无法提交;
第二级:大于12岁的用户,接入多家身份证认证平台服务,进行身份证审核,提交信息与数据库一致时才可审核通过。
第三级:当以上两种情况都审核无法通过时,骑行人可手动提交身份证照片和手持身份证照片,进入人工审核流程,运用智能化识别程序,加以三级审核,“拦截”不符合者。
对此,哈罗单车也呼吁家长发挥好监护人的作用,共同做好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行共享单车的管理。
目前哈罗单车对注册用户实行实名制认证。身份证信息要通过芝麻信用及其他第三方身份认证机构的认证。
3、问:哈罗单车进驻温州后,如何做到有序停放?
答:哈罗单车在温州采用网格化专员管理。在车辆投放的商超、学校、医院等用车量较大区域,这些网格化的热点均有指定专员维护,引导用户规范停车,并在早晚高峰期间整理规范车辆停放。同时还和一些地方企业合作,帮助提高车辆维护效率。并及时反馈温州数字城管方面发来的违章违停案宗,响应处理解决乱停放的完毕时间平均在1小时内。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哈罗单车也会将智能电子围栏技术引入温州的运营管理中。
现象
这些地方也有共享单车身影
或叠罗汉或置之高处或占道
A、市区谢池巷谢池商厦:
水池里、花坛上,共享单车各种“躺”
昨天上午10时20分左右,谢池巷谢池商厦A幢楼下停车场的景观水池中,横七竖八堆放着十几辆共享单车,品牌为摩拜、OFO、哈罗等,其中三辆单车被放在假山上数米高的地方。
在景观水池一旁的花坛里,躺着两辆摩拜单车。不远处,谢池商厦C幢楼梯下方也堆叠了十几辆共享单车,品牌有哈罗、永安行、摩拜。
谢池商厦停车场一位管理员称,这样的情况断断续续已有好几个月,由于市民会将单车停在机动车的位置上或者过道上,有车主开车经过或是需要停车时,就会把单车挪到一边,没地方挪就抬到花坛里。
B、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门:
短短二十余米的小巷堆放了近百辆单车
温医大附二院后门连接的是一条小巷,通往蒲鞋市路。当天上午11时40分,记者从医院后门走到蒲鞋市路,短短二十余米的小巷堆放了近百辆共享单车。
小巷一侧,二十多辆单车叠罗汉似的靠在墙上。这些单车多数为摩拜和哈罗,也有几辆OFO小黄车。
试验
拨打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到场移车
对方留下号码,称今后会特别注意
当天中午12时,记者在温医大附二院后门,拨打了摩拜单车、哈罗单车的客服热线,以普通市民身份反映现场情况。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先后来到现场,将各自的车辆移出小巷,一部分单车被摆放好留在蒲鞋市路边,另一部分装车运走。
哈罗单车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之前并不知情。系统一般是对长期没有人骑的车辆做提醒,本次堆积在医院门口的车辆都是有人骑的,加上小巷子路况复杂,没有实地看过无法发现占道问题。
该工作人员给记者留下了电话号码,并告知下次发现这样的情况,直接联系他,“今后会特别注意这个点,车辆堆积的话会及时运走。”
案例
10岁小孩单车上路出事故,创下纪录
律师说法:家长有过错,需承担责任
今年6月份,市区五马街53号前面一辆自行车撞伤了行人。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摩拜共享单车,骑车者是一名10岁小男孩,被撞的是一名3岁小女孩。据交警介绍,这起交通事故在我市创下了双方当事人年龄之和最小的纪录。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项建挺律师说,本事件中,10岁男孩的父母存在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明知小男孩未满12周岁,却通过手机扫码的方式开启一辆摩拜单车,供小男孩在闹市区使用,结果导致撞伤他人,该男孩父母亲需承担侵权责任。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邵见娣说,单车企业为用户上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之后,骑行人在骑行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包括伤残或身故,可获赔。在此过程中,财产损失不在获赔范筹。如果骑行人主观上存在故意、过错,则不能获赔。
监管
执法部门将加强管理骑行者和经营单位也要提高公共意识
针对乱停放问题,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马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共享单车有序化停放,除执法部门加强管理外,还需要骑行者和经营单位提高公共意识,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
昨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召集各个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协商后续的运营,并对企业提出具体要求,例如控制规模,精准投放等等。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国家相关部委已出台有关《指导意见》,今后,我市可按照这个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并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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