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今天是新《广告法》实施二周年,又正好是开学季,这个时候,各种教育培训广告又将会在各个学校门口出现。昨天,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批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例,内容涉及在中小学发放教育培训广告;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发布虚假教育培训广告等等。
在小学内发放教育培训广告被查
2017年2月,温州市鹿城区华峰时代培训学校在温州市建设小学校园内免费发放含有“来华峰学习让自己更优秀”等内容的家校联系册印刷品广告1230本,同年3月28日被查获。
该培训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其处以罚款2460元。
发布虚假教育培训广告被查
2016年4月,温州市鹿城区嘉思腾培训有限公司通过温州触动广告有限公司制作招生广告宣传单,广告宣传单包含“一周奋斗提高30-50分”、“关于嘉思腾培训中心……是温州唯一一所开设体育培训的中小学培训机构。温州各重点中学资深教师、教坛新秀,与来自省内外名校优秀老师”等内容,经查发现为虚假内容。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罚款3000元;并对温州触动广告有限公司处于没收广告费用750元,并处罚款2250元。
使用绝对化用语被查
2016年11月20日,温州市鹿城区世德才艺培训学校印刷了1000份“世德教育”宣传手册并投入使用。该“世德教育”宣传手册中含有“配备室内顶级的师资队伍、高新科技的多媒体数字化教学器材”、“沈子皓,第十五届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全国总决赛金奖”、“林珈毅,第十五届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全国总决赛金奖”等广告语。
该培训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以及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内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000元。
利用微信发布违规广告被查
2016年6月30日,永嘉县经纬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其永嘉县经纬学堂的微信公众号(jingweixuetang)上发布了一则标题为《【你有一份礼品未领取】转发送礼品,点赞送红包,初升高更有送高中衔接辅导书一套》的广告。该广告中使用了相关学生的姓名和形象图片作为其工作成果的证明。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新《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内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200元。
含有保证性承诺被查
2015年8月25日,瑞安市公交广告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为“大侠培训中心”发布车身广告,具体车辆为牌照为浙CF9553的15路公交车,广告内容为“大侠培训中心,为中考而战,拉高段排名,当上大班长。出任大委员,赢取大瑞中,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塘河北路×××号,158587×××××,初中辅导班”等字样,发布时间从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止。该公司收取广告制作费用2000元,发布费用8000元,合计广告费用10000元。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处以没收广告费用10000元,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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