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区小南路与虞师里交叉路口,一名3岁小男孩拿着一张“寻人启事”找妈妈,引起路人的关注,有好心人将他交给正在路面执勤的民警,警方通过小男孩手里的一张“寻人启事”,很快找到了小男孩的母亲。小男孩为什么会走丢?他手里的这张“寻人启事”又怎么成了“防丢锦囊”的呢?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解。
10月19日下午4时50分,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金洁在市区小南路与虞师里交叉口执勤时,一位好心人将一名小男孩交给了他,说是小男孩一个人在路上边走边哭,手里还拿着一张“寻人启事”,估计是与家人失散了。
金警官蹲下身子问小男孩:“你从哪里来啊?爸爸妈妈在哪里?有没有他们的电话号码?”小男孩一问三不知,只顾着哭,说是要找妈妈。这时,金警官看到他手里拿着一张“寻人启事”,只见上面写着:“妈妈,邵**(此处略去名字——编者),出门为什么不带上我,小心我把你弄丢了!”
“寻人启事”上的名字应该是小男孩要找的妈妈,从这笔迹看,这些字不可能是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写的,但上面又没有写联系电话。
金警官一边照顾小男孩,一边向中队领导汇报。很快派出所民警赶来将小男孩接走。不久,民警就找到了小男孩的家人。
昨天,记者从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了解到,找到小男孩的家人,正是用了这张“寻人启事”上的线索。民警介绍,这张“寻人启事”上写的人名,正是小男孩母亲的名字,这张“寻人启事”纸张的背后,还有一个手机号码,通过这个手机号码找到了小男孩的家人。
然而记者了解到,但这张“寻人启事”并非出自小男孩的家人之手,而且那个手机号码也不是小男孩家人的。
原来,小男孩一家在市区南门一菜市场摆摊,这个电话号码是小男孩家摊位隔壁邻居陈女士的。陈女士说:“这张寻人启事是我逗他(小男孩)玩的时候写的。他三岁了,当天从幼儿园回来不久,哭着说要找妈妈。因为我们摊位两隔壁比较熟,他经常会跑来玩,我见他妈妈有事出去,就逗他玩,说妈妈一会儿就回来,并随手抽了一张货单抓着他的手,教他写字,写了寻人启事和他妈妈的名字。后来店里一忙,一时没看住他,他就跑出去了。”她说,货单上有她的电话号码,后来,警察就打电话过来了。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小男孩的妈妈邵女士。她说,她接孩子从幼儿园回来后不久,去外面上厕所,这时候孩子见她不在,就从摊位里跑出来找她。平时他都没跑多远的,都是在附近找几个孩子玩,这次不知道跑得这么远,真的被吓坏了,她附近找了好几圈都没找到他,还好民警打电话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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