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经省委组织部研究,现将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
公示时间 从1月11日起到1月18日止。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12380。举报网站:http://www.zjwz12380.gov.cn。短信举报:18157712380。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1日
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名单
陈有为,现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调研员,拟确定为正县长级。
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浙江平阳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永嘉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鹿城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法院党组成员等职。
黄曙峰,现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调研员,拟确定为正县长级。
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苍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等职。
张虹,现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检察员,拟任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拟提名为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女,汉族,1976年11月出生,浙江乐清人,199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公诉二处副处长、处长,乐清市北白象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挂职),永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挂职)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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