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废水直排污染河道 责任人被罚15万元
2018年01月30日 09:20:18 来源: 温州都市报 通讯员 郑昭文

  近日,瓯海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发现郭溪街道梅园村西陶路17号温州利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工人,将企业闲置的1只废桶清洗后废水直接倾倒在厂区卫生间外的下水道,废液渗漏到附近雨水管,最终导致附近西桥头河一段河道泛白。

  现场执法人员对厂区下水道、厂外雨水管和河道采集水样后送往瓯海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经监测,废水COD和色度超标。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新的水法加重了对偷漏排企业的处罚力度。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相关责任人被处罚15万元,并被移送公安部门作行政拘留处理。这也是2018年以来,瓯海区环保局郭瞿环保所依据新水法对偷漏排企业开出的首例罚单。

标签: 执法人员;雨水管;下水道;废水 责任编辑: 金晨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