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33岁的陈某是乐清柳市人,曾在乐清一家快递公司当收件员。原本,他有着不错的收入,却动了歪脑筋,虚构公司有充值享优惠活动,骗取顾客钱财。
2016年4月左右,陈某来到乐清一家快递公司上班,负责给责任区收发派送快递。几个月下来,陈某与责任区的一些快递大户熟络起来。有些快递大户会存钱在陈某处,寄送的快递费用在寄存的钱里扣,扣完再交。快递公司针对这些快递大户也有优惠活动,比如办理“储值卡”,客户充值后会有一定的优惠,但优惠幅度不会超过5%。
2017年1月,陈某欠了外债还不上,打牌又输了些钱。没钱还债时,陈某想到去客户那里骗点钱,以解燃眉之急。
他找到平时寄件量比较多、关系比较好的陈女士,对其说最近公司有优惠活动,充值满15000元可以享受8折优惠。陈女士说优惠力度是挺大,但自己没有这么大的快递量。陈某便说可以帮她跟别人凑单。陈女士答应了,同意充值5000元。
如法炮制,陈某又去游说鞋店、药店、水果店等老板,或说充值500元送300元,或说充值1000元送1000元等,信口开河,先后骗得500元至3000元不等款项。陈某还在外面伪造了快递公司的印章,为充值客户开具收据。
充值后,充值客户寄送快递,陈某都会在充值金额里扣快递费。2017年3月底,陈某没有向公司辞职径自离开。
陈某离开后,快递公司重新选派了一名快递员负责陈某原先负责收件的区域。当原先向陈某充值的客户再次寄件要求新快递员在已充值金额里扣款时,新快递员告诉他们,公司里并没有他们的充值记录。客户们这才发现上当受骗,纷纷打电话到快递公司投诉反映情况。最终快递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开庭审理,乐清法院查明陈某向陈女士等近10人骗取快递充值款7700元。后来,陈某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害人的损失已得到弥补,最终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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