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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1家酒店小吃店自消毒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
2018年03月05日 08:31:23 来源: 温州网 高敏

  温州网讯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今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永嘉县三江街道思妍食品厂生产的椒盐小麻花(油炸类糕点)被列入不合格产品。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作为检验机构,在平阳县家友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永嘉县三江街道思妍食品厂生产的椒盐小麻花(油炸类糕点),发现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4mgKOH/g,比标准规定≤5mgKOH/g高出28.0%。食品酸价过高,会导致食用者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标称瑞安市利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皮、标称温州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均因菌落总数检出值不达标,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列入不合格产品。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最近发布的《1月份龙湾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称,龙湾范定尧副食品店的白糖桔饼抽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被列入不合格样品。含有超标二氧化硫的食品,可能引起食用者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透露,此次抽检在11家餐饮单位共计14批次自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具体如下:

  温州金州大酒店有限公司

  温州富仕乐餐饮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梧田江希小吃店

  温州市瓯海娄桥繁诚大酒店

  温州市瓯海新桥鑫业火锅店

  温州市瓯海新桥小胖仔餐馆

  温州蓉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韩又城餐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星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甲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温州小十餐饮有限公司温瑞大道店

标签: 大酒店;温州;抽检;温州市;餐饮;食品安全;椒盐;麻花;合格产品;...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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