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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时隔五年又醉驾 再度痛失驾照
2018年03月29日 09:43:04 来源: 温州网

  温州网讯(通讯员 周春庆 林秀雁)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平阳水头的周某显然没有记住教训,被醉酒驾驶这块“石头”连续绊倒了两次。

  近日,平阳交警四中队在水头镇某道路开展禁酒驾查处工作。查处过程中,拦截了一辆东风牌的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一张口,满嘴酒气扑面而来,其酒精呼气测试高达139毫克/100毫升,已超过醉驾标准。经查询,周某的驾驶证是2018年3月7日刚刚取得的,且早在2012年11月,周某就有过醉酒驾驶被吊销过驾驶证的前科。

  经详细询问后,民警得知,周某2012年被吊销驾驶证,“苦苦熬了五年不能开车”的日子,直到今年三月初才重新考取驾驶证。在朋友家喝酒后,周某“好了伤疤忘了疼”,怀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在设卡地点被交警拦下。就这样,阔别五年的驾驶证刚到手不久,还没“捂热”又还回去了,周某懊悔不已。

  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标签: 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吊销;交通管理部门;刑事责任;交警;水头;...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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