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撑面子”,永嘉枫林人李某多处举债购买温州市区婚房,然而借款到期后迟迟不还,最终被告上法庭,成为“老赖”。日前,迫于“失信黑名单”单对其生活造成的影响,李某卖掉市区的房屋,全额偿还了债务。
2014年,李某以结婚购房为由,取得陈某、周某等五人的信任,先后向陈某、周某等五人借款共计60余万元,作为首付购买了市区一套住房,供结婚居住使用。借款到期后,陈某、周某等五人陆续向其催讨借款,但李某均以种种理由搪塞推脱。无奈,陈某、周某等五人先后于2014年将其诉至永嘉法院。
经审理,永嘉法院判决李某偿还陈某、周某五人共计60万元。2015年,经申请,该五起民间借贷案,相继进入执行环节。
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开展财产查控,但获得结果是徐某无银行存款、车辆、股权,且在永嘉县内无住房可供执行,并且难以联系被执行人。在财产调查过程中,经办人从陈某、周某等人举报信息中获知,李某在温州市区有一处较大面积住宅。在对被执行人李某市区住宅进行调查核实的同时,经办人将其提起布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银行贷款等进行限制,并向其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倒逼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失信黑名单让我的生活处处受到限制,我现在出去都买不了高铁票,跟银行贷款信用也不过关,担心以后孩子入学也受到影响。”日前,考虑到日常生活处处受限,躲避多年的李某终于主动找上法院经办法官,全额履行债务,要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除。回想当初借钱买房的经历,李某说,早知道就不撑面子了,他说自己要先卖房子把钱还掉,再买处便宜的房子。
近日,陈某、周某等五人顺利拿回了借款。
据悉,自2018年以来,永嘉法院共将62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322名被执行人提起布控,共促成35人主动履行,标的额达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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