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盗墓者,有40多人的团队,盗过武则天和汉惠帝的墓……”一古玩店老板吹嘘后,将100多件仿制工艺品冒充古董卖给一名乐清人,骗取370余万元。4月9日,乐清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古玩店老板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古玩店老板吹嘘在全国各地盗墓
被告人熊某,43岁,江西籍男子,案发时在江苏经营一家古玩店,卖金器、玉器等。
据法院审理事实,去年5月,乐清人老吕到江苏出差认识了熊某。熊某自称,他店里的东西都是古墓里挖出来的。临走时,老吕与熊某互留联系方式。
老吕的儿子小吕酷爱古玩,准备筹建“博物馆”,想买一些年代久远、保存完好的文物馆藏。于是,老吕将熊某的联系方式给了小吕,小吕一听有“好东西”,便联系了熊某。熊某又跟小吕吹嘘一番,他说自己是专门盗墓的,带了40多人的团队,在全国各地盗墓。熊某还通过微信给小吕发了一些古董照片。
花370余万元买117件“古董”
越听越心动,小吕决定要买些“好东西”。
一开始,小吕一家也是谨慎的。他们让熊某将“古董”送来乐清看一下。
熊某见“鱼儿上钩了”,便带着一批“古董”赶到乐清。他跟吕家说,这些东西绝对是真的,都是他去墓穴里盗过来的唐代、汉代文物。
来之前,熊某还做了一番功课,他在网上下载了一些进入墓穴的视频。在吕家,他把这些事先准备好的视频发给小吕他们看,称这些都是他盗墓时拍的。视频里,墓穴里躺着一具陈年白骨,周边摆满古董珠宝,显得十分真实。
小吕看过视频,遂对熊某的身份及古董来历深信不疑。
据查实,2017年5月,小吕分三次向熊某购买“古董”,共计117件,总价373.8万元。
经鉴定购买的“古董”都是赝品
2017年5月23日,小吕拿着从熊某处购买的一只“明清时代的翡翠玉手镯”去鉴定,结果为赝品。于是,小吕打电话质问熊某,而熊某则辩解:“这就是明清时代的翡翠,现在国家不认可的……”
去年6月18日,小吕预约了一档某知名寻宝栏目的专家,对从熊某处购买的金器、玉器等“文物”进行鉴定。专家一看,给出结论:金器全部是假的,玉器大部分是假的,少部分玉器是现代工艺做成的仿古玉,也是假的。
全是赝品!一气之下,小吕报了警。
去年6月22日,熊某在微信里继续给小吕发一些“文物”照片,说过几天给他带一些“精品”。小吕佯装同意,让熊某带货过来。
当月25日,熊某到了小吕家,带了75件“文物”,开价160万元……正当他津津有味介绍时,警察出现了。
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获刑12年
经认定,熊某这次带来75件“古董”,价值26.83万元,均系现代仿古工艺品。之前他贩卖给小吕的117件“古董”也均系现代仿古工艺品,价值35.05万元。
案发后,熊某家属归还小吕35万元。另外,公安机关冻结了熊某银行账户余额106万余元。
乐清法院审理认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他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此,乐清法院一审判处熊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4000元。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