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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版住房租赁市场方案出炉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入学权益
2018年06月02日 10:58:14 来源: 温州网 记者:夏晓腊

  温版《温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对培育和发展温州住房租赁市场明确了5个方面14条工作举措,目标到2022年,基本形成政府、国有企业、社会化机构、个人多主体的租赁住房供给体系。

  培育租赁市场供应

  培育租赁市场供应首先是充分发挥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选择有条件的国资公司,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市级层面由市名城集团、市现代集团、市交投集团等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试点,县(市、区)级层面确定至少1家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试点。

  培育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引进国内涉足长租公寓领域的知名租赁企业,鼓励各类投资者和自然人发起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扶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发展租赁地产。

  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首先是完善土地出让竞价方式。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可选择部分公开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当土地竞拍达到规定溢价率时,转入竞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面积,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

  其次是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在不调整土地用途、不突破原有合法产权规模和满足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探索和有序推进工业用房(非核心重点区域)、商业办公用房等改建为租赁单元式住房。

  还要加快建设蓝领公寓。各地可在产业集聚区利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专项清理的土地资源配套建设蓝领公寓。鼓励和规范个人出租闲置房源。支持有条件的居民出租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实行免费登记备案制度。鼓励房屋产权人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委托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约关系,由住房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出租房屋。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承租人,其子女可享有义务教育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积极推进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租购同权”先行先试在温州市居住证量化积分管理中,对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完善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租赁政策,鼓励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非公企业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手续。

  逐步加大货币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制度,扩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覆盖面,建立与市场联动的货币补贴调整机制,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举的保障模式,形成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对于租赁市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另外,积极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行业提供金融支持。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将已竣工的库存商品住房转化为出租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给予符合经营特点的信贷支持。

标签: 住房;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共租赁住...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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