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首例支持消费者公益诉讼落槌 车商卖环保不合格车退赔5万余元
2018年09月10日 08:27:01
来源:
温州网
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例支持消费者公益诉讼案成功落槌,瑞安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消费者解除购车合同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被告退还消费者购买款54086元,赔偿经济损失1390元。
2016年11月,消费者在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一辆福田牌家用轻型普通货车,该公司将该车上了号牌后交付给消费者,收取合同总价款58500元。
2017年12月,消费者按规定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年检,检测结果为“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不合格”,无法通过年检。消费者去该公司销售部维修点维修,被告知此类车无法维修,要想通过年检只能找黄牛代办。
之后,消费者向瑞网议事厅咨询,才得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环保部门规定温州市范围内统一采用加载减速法对在用轻型柴油车进行检测,即轻型柴油车也须执行国V尾气排放标准,因此按照正常程序,消费者这辆车将不能通过年检,无法上路。
消费者与该公司协商要求说法,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消费者无奈向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求助。该局多次联系该公司调解,同样没有下文。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施新修订《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赋予消保委公益诉讼的职责,该局决定将本案作为瑞安市首例公益诉讼典范,全力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联系公益律师团成员召开法律讨论会,就本案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委派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受理此案,将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至瑞安市人民法院。
来源:温州晚报
通讯员:周雪芬 李俊敏
标签:
首例;公益诉讼案;年检;管理局;购车合同;经济损失;诉讼请求;瑞...
责任编辑:
吴盈秋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